之豪华阔大,不仅超过封建社会一般的富贵家庭,就是当年满洲的王府怕也不会那样阔。自可解释为浪漫主义的表现,夸张的笔法等,而在书中出现了人间幻景的风光,恐不止卖弄才华,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写元春归省还可以说“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页),至于秦氏之丧,地地道道贾家的事,这是书中第一个大场面,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虽删去“淫丧天香楼”的回目及本文,却并不曾取消这事实。现第十三回留下许多未删之笔,第五回秦氏还是吊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后办事却那样“恣意奢华”。以棺木而论,书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说:“拿一千两银子只怕也没处买去”,其他可知。(或以为买棺木一事模拟[32])这不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这样极端不合理的浪费。其尖锐的讽刺,无情的抨弹,因天香楼已改为暗场,现在读下去还许不甚觉得;假如保存了原稿,这第十三回应当说是全书最突出、最火炽、最尖锐的一回了。我们觉得这样删了很可惜,但对于可卿说,她的形象这样就蕴藉一些,比较洁净一些,和后文的风格也比较调和,或亦未为全失也。
凤姐出场后第一桩大事为“协理宁国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笔。第十三、十四回笔墨酣畅,足传其人,第十四回写“伴宿”一段,尤为简括。甲戌本脂批所谓:写凤姐之珍贵、英气、声势、心机、骄大是也[33]。又庚辰本总批说:“写秦死之盛,贾珍之奢,实是却写得一个凤姐”,话也不错,未免稍过其实。盖此两句,作意甚深,写凤姐固是一大事,尚非惟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写凤姐,而其意义恐也不限于个人,她整理宁国府时,于第十三回曾总括该府的混乱实情:
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一三三页)
除了这五条,在本回之末更有两句诗的总评:“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两句话对于上文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回答。虽指的是凤姐,却不限于凤姐。其意义有二:其一,裙钗胜于金紫,也就是女子胜于男子,符合本书开首总评:“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也合于第二回宝玉“女儿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样的说法。原来书中屡以凤姐比男人,以男人为标准,总似在尊男,实际尊女;名为尊女,又实系贬男。何以知之,从以凤姐为实例知之。若引一个四德兼备的女子从而尊敬之,褒扬之,在那个时代谓之尊女可也。现在却引了一个缺点很多,且有罪恶的妇女凤姐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岂非痛贬这“万千金紫”,贵族的男人们乎!他文章很轻妙,像我这样说法恐过于着迹,而大意或者不误,信乎之多疑语也。
其二,这里又提起《大学》的“齐家治国”的老话来,在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有这么一套的制度,小型的单位叫做家,大型的单位叫做国,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长是关门皇帝,皇帝便是全国的总家长。家国既属相通,齐家之道自可通于治国之道,这和后来的情形迥然不同。今曰“金紫谁治国,裙钗可齐家”,是以家国对举,又不止抑男扬女而已。所写东西二府,其规模甚大,亦从这里可得到一点线索,作者微意之所在,盖非泛泛的铺张夸大也。古人所谓“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34],或可借评欤?
这里又说“裙钗一二”。“一二”与“万千”属对,盖非有他意;但书中有治家才能的女子却不止一人,其第二个便是探春。她在十二钗中是不应忽略的。此处不及专论,只能连着凤姐一谈。对于她二人都非常惋惜,有一点关合,盖皆为末世之英才也。这里又须回溯本书的起笔。原来书中初写东西两府并为末世,而非其盛时,第二回载贾雨村冷子兴一段对话,将这点交代得很清楚(一七、一八页),以文长不引了。第三回黛玉之入府,所见荣府已在衰落的时期,因为写得那样豪华气派,使读者容易误认为盛世;再说不久又有元春封妃归省之事,此秦氏所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第十三回一二七页),其实不过回光返照而已,秦氏也说“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因此无论探春,或者凤姐、平儿,都在那边以一木支这将倾之大厦,这样写法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举例以明之。第五回册子“探春词”道:“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凤姐词”曰:“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凤姐那一幅且画了一座冰山,那就快要倒了[35](五一页)。
探春在书中的大事当然是理家,我们也就谈这一点。的原来规划不过一百十回左右,到了第五十四回已到顶峰,以后便要走下坡路。早在第一回疯僧对甄士隐说:“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七页)如今且替他算算看,第一个元宵在十八回,第二个元宵在五十四回,这样的佳节元宵不知以后还有几个;但到了第二个元宵之后,夕阳虽好,已近黄昏,无可疑者。第三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