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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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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2 / 6)
平跟的半腰松紧帮马靴,只有那一小撮住在基里棚屋区的土著居民才模仿美国西部的牛仔,穿着流行一时的高跟靴。戴着十加仑重的斯特森帽①。对一个黑壤平原的人来说,这身打扮是一种无用的装腔作势,是异域文化的一部分,一个人穿着高跟靴是无法穿过灌木丛的,而他却不得不常常穿过灌木丛,而一个十加仑重的斯特林帽又太热、太沉了。

    ①一种耷拉着宽帽檐、帽顶很高的帽子。--译注

    栗色牝马和黑阉马已经死了,马厩里空空如也。梅吉坚持说,她骑一匹牧羊马也很好。可鲍勃还是到马丁·金的牧场去为她买了两匹有部分纯种血统的役用马--一匹是黑鬃黑尾的米色牝马,一匹是长腿的栗色阉马。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那匹栗色老牝马对梅吉的打击比她和拉尔夫的分手还要大,这是一种滞后反应,栗色牝马的死似乎使他已离去的事实更显得更刺心,但是,再次到围场上去,骑马带狗,吸着被咩咩叫的羊群踏起的灰尘,望着飞鸟、天空和大地,这真是太好了。

    天干旱很厉害。在梅吉的记忆中,德罗海达的草地总是能设法挺过每次干旱的。但这次就不同了。现在,草地显得斑斑驳驳,在一丛一簇的草之间露出了黑色的地面。地面上网着细密的裂纹,就象是一张张干渴的嘴。弄到这步田地是兔子的过错。她不在的四年里,它们突然在一年之中大大地繁殖了起来。尽管她认为在这之前,它们有许多年情况是很不妙的,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它们的数量远远超出了饱和点。到处都是兔子,它们也吃宝贵的牧草。

    她学会了下兔夹子,从某种角度来说,她不愿看到那些可爱的小东西被钢齿弄得血肉模糊。但她是一个相当热爱土地的人,不会在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面前而畏葸不前。在要活下去的名义下开杀戒算不得残酷。

    quot;上帝惩罚思乡恋井的波米吧,是他第一个把兔子从英国运来的。quot;鲍勃抱怨地说道。

    兔子不是澳大利亚的土产。它们在解乡愁上的重要性已经造成了这个大陆在生态平衡方面令人十分头疼的问题。在这里,绵羊和牛是不存在这种问题的,这些东西在它们被引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有熟练的吃草的技巧。澳大利亚没有天牛食肉兽来控制兔子的数量,进口的狐狸繁殖不起来。人肯定是一种非天然的食肉者;但是这里人太少,兔子太多了。

    在梅吉的肚子大得不能再骑马之后,她的日子都是在庄园里和史密斯太太、明妮、凯特一起度过的,为那在她肚子蠕动的小家伙做衣服,打毛衣。他(她总是把那小家伙想成quot;他quot;)是她的一部分,朱丝婷永远不会成为这部分的。她没有受恶心或情绪低落的折磨,急切地盼望把他生下来。也许,部分是由于这个缘故,朱丝婷被忽视了;现在,这个浅色眼珠的小东西已经由一个没头脑的婴儿变成了一个极其聪明的小姑娘。梅吉发现自己对这个变化过程和这孩子着了迷。从她对朱丝婷淡然处之以来,已经过了不少时间了;现在渴望给她女儿以无限的爱,紧紧地抱着她,吻她,和她一起笑。被人有礼貌地冷淡是一种打击。可是,朱丝婷正是这样对待她的每一个充满柔情的表示的。

    詹斯和帕西离开里佛缪学校的时候。史密斯太太本打算把他们再置于她的羽翼之下,后来她沮丧地发现,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围场上。于是,史密斯太太便转向了小朱丝婷,并且发觉她也象梅吉那样被拒之于千里之外。朱丝婷似乎不想让人紧抱、亲吻或逗着笑。

    她走路和说话都开始得很早,九个月的时候就会了。她一旦能够用腿站起来,能支配那发音清晰的舌头,就自己走路,能准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既不吵吵嚷嚷,也不顽皮,只是性格极其刚强。关于基因梅吉根本不懂,但是,假如她懂的话,她也许就会知道这是克利里、阿姆斯特朗和奥尼尔血统混合的结果。

    但是,最让人吃惊的是,朱丝婷竟顽固地拒绝微笑或放声大笑。德罗海达的每一个人都曾绞尽脑汁地出怪样,想让她稍稍咧嘴笑笑,但都没有成功。说到这种天生的一本正经,她倒是胜她外祖母一筹。

    10月的第一天,朱丝婷正好16个月的时候,梅吉的儿子的德罗海达降生了,他几乎早生了四个星期,而且使人措手不及。她很厉害地宫缩了两三次,便破水了。他是由刚刚给医生挂完电话的史密斯太太和菲接生的。梅吉几乎没有时间扩张盆骨。疼痛微乎其微,折磨很快就过去了,以前恐怕很少有过这样快的。尽管她不能不感到一阵剧痛,但由于他如此突然地降生到世界上,梅吉还是觉得好极了。生朱丝婷的时候,她的乳房完全是干瘪的,这次奶水却充足得直往外流。这回不再需要奶瓶了。

    他长得真漂亮!个子又大又苗条,完美无缺的小脑壳上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活灵活现的蓝眼睛,这双眼睛后来丝毫也没有改变颜色。它们怎么会变化呢?它们是拉尔夫的眼睛,就像他长着拉尔夫的手,拉尔夫的鼻子和嘴,甚至拉尔夫的脚那样。梅吉未免太过分了,她竟然十分感谢卢克的体材和肤色与拉尔夫十分相像,面貌也十分相像。但是那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