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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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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红楼》本旨(6)(2 / 2)
”“叛逆者”等等识见,那是另一回事,与在下的“思路与想法”,关系就很小了。

    诗曰:

    后贤难议议前贤,“情”“理”相逢仇对煎。

    细究中华文化史,天人合一否耶然?

    “情榜”

    在雪芹已写出的书稿中,原有一张“情榜”,应是全书的结束——这是明清小说的一种传统形式(如有封神榜,有忠义榜,有幽榜,有女科金榜)。这个“榜”之存在,有何根据?曰:有脂砚之批为证。一次是说估量正、副钗等的名姓、数目;又一次是说宝玉虽历经各种“警教”、“觉悟”,而终不能跳出“情榜”。

    这就不是单文孤证,不是想像之词。

    “情榜”者,列出了全体诸钗名单,每个人名下给予一个“考语”(相当于今之“总结鉴定”),上字一律是“情”,下字配以各人的“特征”。

    黛玉是“情情”,金钏是“情烈”,晴雯是“情屈”……极少几个略可推知,大部分已无从臆拟。最奇者,宝玉非“钗”,却为群钗之“贯”(或作“冠”),所以倒能高居榜首。其他“浊物”,另有“男榜”,不相混杂。此外还有“外榜”,大约是张金哥、周瑞女儿、刘姥姥之外孙女青儿、卜世仁女儿银姐儿、倪二之女儿、农女二丫头、袭人之姨姊妹等等与贾府并无直接往来、居住关系的女儿们。

    男榜、外榜,也许都是十二名?不敢说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