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中华文化见《红楼》
——说“情”
谁都记得起,一部《红楼》,“大旨谈情”。这是作者曹雪芹自定自诉的,我们不能离开它另做文章。所以先要讲这个“情”字。
可是问题立刻就来了:“情”可以讲,但今天要听的是与中华文化,那么“情”难道会是中华文化的最大最主要的主题吗?(未见有何人何书曾如此说过写过。)
好,这一问就引入我们的讨论之核心了。
如要举足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典籍为证,则位居“六经之首”的里就有一句话,叫做“圣人之情见乎辞”。这就大有意味,由这一句就够我们讲一个“学期”了。
只这一句,便昭示了三个“亮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人——情——辞。
这三者,也就概括了中华文化的主要内涵。
先须将三者的定义“界说”粗略一讲。
圣人也是人之一员,所以称圣,是因为他有道德学识,足以垂范于永久。人,古语云:“人为万物之灵。”今日科学还是承认、沿用了这个“灵”字而将人归入动物学的“灵长类”。灵是什么?古人又说:“人为天地之心。”可知这“心”与那“灵”是一回事,故又曰“心灵”。
心灵所司何事,有何功用?它“掌管”思维与感受,领会与表达。思维,是理智的考虑;感受是情意的振动;此二者皆由口之语与书之文而得以“发表”与“传达”。
这就是:人有情感,有情感必然表现,而表现则以文辞为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