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不是人人能作肯定的琐末闲篇儿。至于他们的识见之高低,理解之正误,灵性之多寡,手笔之优劣……,那完全是另外角度层次的评议对象与范围了,最好是暂归“分别另论”,倘若一古脑儿都要纠葛在一起,论短说长,那将自陷于“混战”之中, “迷阵”之内,就什么也扯得上——什么也扯不清了,结果,反对探佚的正好抓住你们自己“授”来的好“柄”,说你们探佚的本来就是这么乱来,这么胡闹,这么不成气候。
积五十年来的经验,略知热爱与关切红学的人无虑有千千万万,但真正能做探佚工作的学人,极少极少。发现这种人才,培育这种人才,都不是轻而易举之事。所以,我特别珍视这种人才——因而萌生了“宽容”的心理态度。
宽容,不等于同意一切信口胡猜,随心乱搅。除了那种之外,在思维方法、求证方法上发生了与自己“尺码”有所不同之时,则主张“宽容”,避免自是, 自大,以致弄到强人从己。人家毕竟也是“一家之言”[注一],何必一定要“我”来雌黄?举个小例,我在《文汇报·读书周报》发文评介王湘浩著《红楼梦新探》时,从整体大局出发,给以很高评价,但我不提我对他个别考论的不同看法;王先生认为宝钗结局是死于雪中。这论据显然是第五回册子判词中的“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不能说他是无所依据而逞臆之言。但问题是:如照此种推理考论的方法,那就应当同时得出另一结论:“林黛玉是在树上吊死的”。可是谁也没这么提过,则其故何也?足见王先生那个考论未必妥当,可是我不想多口[注二]。因为,王先生至少还是示人以一点:程高伪续中的宝钗“结局”,是个大骗局。这也初步起了打假的作用。至于到底如何,尽可从容切磋讨究,逐步寻到真解真境。
以上这点拙意,都与朋友在通讯中申述过;但我以为,如果不瞩目于大端,而多涉这些你长我短的琐细之处,就大大不利于探佚学的繁荣发展了。
我的这一点意思,或许也可说是—种苦心吧?这苦心自然也会有人不以为然。不过他若能想上一想:程高伪续的文化流毒,酷烈了二百多载,直到今日还在被人宽容着颂美着,誉为“伟大”过于原著,云云,那么我们对刚兴未久的探佚之 学采取一些适度的宽容,就反而不行了吗?我们不是提倡讲科学讲道理的良好学风吗?
探佚新学科虽说是建立未久,它的根源却也悠远,实际从乾隆末期程高本一印行,就引起了学人的思索,今日我们已经可以征引十多家的文字记载,一致证明了在120回“全本”之外,另有一种旧抄本,约有16册分订,共约30回书,内容与程高本迥然绝异。这种抄本,有的称为“异本”,有的称为“旧时真本”。尽管有人不相信那就是雪芹原著(以为也是一种“续书”),但记载者提出了“真本”一称,却十二分重要,这重要在于:讲“异本”的还可以解成是“好奇”,而提出“真本”的这个事相,却的的确确地反映出当时文人读者界的寻真与打假的认识与要求了!这一点方是我国小说史(文化史)上的头等大事,忽视了它的意义,就只能落于“看闲书解闷儿”的文化层次,那自然就再不必深谈什么真妄是非了。
我自己“失足”于红学的“考证派泥坑”里将近半个世纪,不知陷溺于此者究为何故?如今一回顾,原来是由胡适先生争论版本真假的问题,引发了我的要把真作者曹雪芹的时代、家世、生平、思想、文字……一切一切,都弄个清楚的大愿与虔心。直到1953年拙著《红楼梦新证》问世,评论界毁誉百端,捧场的惠以齿牙,说是“材料尚称丰富”(何其荣也!),可是绝无一人说过《新证》的唯一而总括的目的就是寻真打假。更奇的是,寻真不对了,打假更错了,我的揭露批判程高伪本倒是犯了错误——“太偏激了”。
在真伪问题上,还发生“偏激”与否的评议,那么可知反“折衷主义”白白反了许多年,假的到底该打还是该赞?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有半点糊涂。我“坦白”了上述的思想,就是为了说明:我对探佚学的态度是有其根由的——此外并无别意。
从我自己的经验体会来说,探佚毫无奥妙或神秘可言,更非那种讥为“占卜”者所理解的那样“迷信骗人”。探佚的主要依据是雪芹的笔法与脂砚斋的批点。在此以外,参考见过真本异本的人的诗文记叙。雪芹笔法中一大特色是前面“闲文”处处都是后文的伏线。
伏线,即“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之法,此法中华小说独擅,而雪芹将它运用发展到精妙绝伦的奇境地步,万人难及!鲁迅先生是最早认识此一要义的,所以他评价续书时明确提出要看是否与原书伏线背与不背,以此作为尺码标准(具见第24章)。这其实也就是探佚学之所以产生、建立的根本来由与科学依据。那种讥探佚为“占卜”的,恐怕是对这些道理没有领会能力之所致,故而出语轻薄,“俏皮话”骂人,他们实在没读懂雪芹的那支笔,应当下虚心,也该向鲁迅学习。脂批只是随文信笔,偶然逗漏了一鳞半爪,却令我们感受到丘壑深幽,情景层叠。脂砚并非“卖关子”,故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