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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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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榜证源(2 / 2)
计的艺术结构。但二百几十年来,无人正解,所以必应为之大书特书,以见原书真面。谈论雪芹的整体思想,倘若连这一结构法则也不能明了,更何从而谈起呢?

    我写的这篇小文,十分简略,许多层次和关系,皆不能深入探究叙述。但其 目的,是为了加深对雪芹著书的正解(不是俗解),这是最重要的第一义。比如我此处为讲情榜,引了冯梦龙的《情史》;那么,冯氏所谓之情,毕竟涵义如何呢?这就也须弄个基本清爽才行。因为这将大大有助于理解雪芹的意念。

    如今我引《情史》自序的一段话,略作拈举:

    “情史,余志也。余少负情痴,遇朋侪必倾赤相与,吉凶同患。闻人有奇穷奇枉,虽不相识,求为之地。或力所不及,则嗟叹累日,中夜辗转不寐。见一有情人,辄欲下拜。或无情者,志言相忤,必委曲以情导之,万万不从乃已。当戏言,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其佛号当云‘多情欢 喜如来’,有人称赞名号,信心奉持,即有无数喜神前后拥护,虽遇仇敌冤家,悉变欢喜,无有嗔恶、妒嫉、种种恶念。又当欲择取古今情事之美者,各著小传,使人知情之可久,于是乎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

    请看,他之所谓情,绝不是儿女之相恋一义;其性情,其胸襟,其思想,其志向,皆不与俗常之人同,而分明近似于宝玉。他开头就提出“情痴”这个名目,他的“怪”脾气,也就是不为世人理解的宝玉的那种“痴痴傻傻”。我多年来冒天下之大不韪,时时疾呼:的真主题并不是什么“爱情悲剧”,而是 人与人的高级的关系的问题。即最博大、最崇高的情。到此或许能博得部分人士的首肯,承认冯梦龙为我们作了旁证。

    宝玉之为人,总结一句话:是为(去声)人的,而不是为己的。冯氏至以为情能治国理民,情能改变薄俗浇风,情堪奉为“宗教”。这宗教也绝不是“虚无”“色空”的,恰恰相反,但世俗之人,不解此义。

    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一项绝大的题目,可以说是一切问题的核心枢纽。冯氏不过搜辑旧文,雪芹则伟词自铸——这伟词,真是何其伟哉!然而也只有弄清了上述一切,才能真正体认这种伟大的真实斤两,真实意义。

    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