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可见雪芹用金玉来形容最美好的女儿和她们的居止,绝无不然之意。这一层意义,十分要紧。
雪芹不但写妙玉用了“金玉质”,并且再一次用了“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这就完全证明,他在《枉凝眉》中所说的“一个是美玉无瑕”根本不是指什么贾宝玉,而分明是指一位女子。
除了这种例证,还要想到,如果认为“仙葩”、“美玉”就是所谓“木石姻缘”,那也实在太觉牛头不对马嘴。何则?“木石”就是木石,所谓“木石前盟”,正指本来体质和它们之间的感情关系,这是不能抽换代替的。石已变“玉”,“造历幻缘”,所以才招来“金”要“班配”的说法,此玉已不再是“石”,不复以石论了。反对“金玉”之论,正是连“玉”也不认——所以宝玉几次摔它砸它。如何能说他自承为一块“无瑕美玉”?!我说那个解释实系一种错觉,稍微细心寻绎剖析一下,就会感觉那样解释是很不贴切的。曹雪芹怎么如此落笔?《引子》、《终身误》、《枉凝眉》三支刚一唱完,曹雪芹就用笔一截一束:“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这在雪芹的笔法上也有用意——下面,才再接唱《恨无常》——已换了有些象是元春的“代言”体了(“儿命……”“天伦呵”),总之,不再是宝玉自白的声口了。这一点也必须清楚。综上诸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旧解,就并不当然了。
《枉凝眉》并非为“木石情缘”而设,也不是题咏黛玉一人的“颦眉”“还泪”。因为它既然仍是宝玉的口吻,所以那是指宝玉意中的两位女子,她们二人,何以比拟?一个宛如阆苑之仙葩,一个正同无瑕之美玉,……照这样推下去,就明白曲文的原意是说她们二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这里就能看出:枉自嗟呀,就是悼;空劳牵挂,就是怀。这正是“怀金悼玉”一则关目的呼应和“图解”。
如果这样理解了,上文所说的那一切“搅合”和“混乱”,不但不复存在,而且理路越显得清楚了。——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
假设,有读者已能接受这个大前提了,那他可能跟着就要追问:这“二人”,又是哪两个呢?
对此,我再试贡愚意,仍然不一定就对。
“美玉无瑕”,在此指黛玉,即“悼玉”的玉。在雪芹用形容比喻时,觉得只有黛玉、妙玉这“二玉”是真正当得起无瑕美玉或白玉的赞辞的人——那是具有最为高尚纯洁的品质的两位女子,所以他两次用了这个“修辞格”。别的少女,都还当不起这四字的比拟。
如果是这样的,那“阆苑仙葩”又指谁呢?
有同志以为是指宝钗。我不同意这个解释,和他辩论过(辩论是我们研红中的一项乐趣,我们并不因此“吵架”、“骂街”,谁说的对,欣然接受,觉得世 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更自然的事了)。我的理由是:
第一条,宝钗是牡丹,“人间富贵花”,和“仙”沾不上边。
第二条,表面看,好像钗、黛二者总是联举并列,一成不变的格局嘛。其实“林史”才是真正在雪芹意中的并列者,怡红院里蕉棠并植,象征黛湘,我已说过了。这里根本没有宝钗的份儿。她全属另一格局之内。在雪芹笔下意中,这是十分清楚、一丝不乱的。
第三条,“海棠名诗社,林史闹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第三十七回前的这首标题诗已经说得很明白。
第四条,凹晶馆中秋联句,诸人皆去——特别是叙清宝钗更不在局中,独独林史二人结此一局,是全书一个绝大而极关要紧的关目。我也说过的。
第五条,芦雪厅中娇娃割腥啖膻,正如中秋联句,也是为后半部格局上的大关目,预作点睛添毫之笔,在此场面,也是林史二人为主角。
第六条,黛玉的居处、别号是潇湘字样,湘云名“湘”,而且每次来都要住在潇湘馆。
一定还有可举,惮于病目检书之苦,暂止于此,我以为已是能说明,只有黛湘,才是宝玉真正喜欢和爱重的两位少女。别人都得权且靠后。正如脂砚指出的,宝玉“素厚者唯颦云”,最为明白不过了。
那么,我就要说:这阆苑仙葩,实指湘云而言。
我在《石头记人物画》题诗中,给湘云的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极夸泛彩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字改石凉文妙绝,待烧高烛照红妆。”
全篇皆以东坡海棠诗为“主轴”,正因雪芹在初写怡红院时用特笔渲染,大书特书,极赞“崇光泛彩”(即运用东坡海棠句)四字,只可惜偏于棠而漏了蕉——应该看到,宝玉而赏赞“清客相公”们的例子,只此一个,何等重要。湘云掣的签,又正是海棠花,上写“只恐夜深花睡去”,又正是东坡同一首诗(简直妙极了!)。可见海棠代表着史姑娘,没有什么疑义。
然后,我在给“翠缕拾麟”幅题句中,又说:“极夸泛彩咏崇光,签上仙葩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