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的抗争(1795-1846年)。虽然他们的不满带有一种传统式的抗议,反对那种席卷一切的纯粹个人主义利润原则,但实际上,他们之所以不满的最明显原因,纯粹是想在战后萧条时期,继续保持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期间的高价格和高地租。他们的不满是农业的压力而不是封建的反动。因此,法律的主要利刃转向对付残余的农民、佃农和雇工。根据私下和一般的圈地法,从1760年起,大约有5000个“圈地”分割了大约600万公顷的公用耕地和公用地,并转而成为私人持有地,而且还有许多不太正式的法令对这些圈地法做了补充。1834年的《济贫法》,旨在使农村贫民的生活变得无法忍受,从而强制他们迁离农村,去接受提供给他们的任何工作。而他们的确很快就开始这样做。19世纪40年代,英国有几个郡已处在人口绝对流失的边缘,而且从1850年起,逃离土地的现象变得非常普遍。
丹麦18世纪80年代的改革废除了封建制度,虽然主要受益者不是地主而是佃农,以及在废除空地后被鼓励把其条田合并为个人持有地的那些土地所有者,这种类似 “圈地”的过程大体完成于1800年。封建领地多半是分块卖给以前的佃农,虽然在拿破仑战后的萧条时期,因小地主比佃农更难生存,遂使这个过程在1816 -1830年间放慢了速度。及至1865年,丹麦已成为主要由独立农民所组成的国家。瑞典不那么激烈的类似改革,也收到类似效果,因此到19世纪下半叶,传统的村社耕作和条田制度,实际上已经消失。该国以前的封建地区同化到自由农民已占优势的其他地区,就像在挪威(1815年后是瑞典的一部分,之前则是丹麦的一部分),自由农民已占压倒性优势一样。对较大面积土地进行再分割的趋势,在一些地区被合并持有地的趋势所抵消。最终的结果是农业迅速提高了生产力(丹麦在18世纪最后25年,牛的数量增加了一倍),但是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日益增多的农村贫民找不到工作。19世纪中期以后,农民的贫困导致一场该世纪所有移民运动中规模最大的一次移民。农民先后从贫瘠的挪威、瑞典和丹麦移居他国(大部分前往美国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