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的制度,或成为地方行政的明星典范。封建主义被正式废除,拿破仑法典被采用,如此等等。历史证明这些变化远不像边界变动那样可以逆转。于是,拿破仑的《民法法典》在比利时、莱茵地区(甚至在回归普鲁士以后)和意大利仍然是,或再次成为当地法律的基础。封建主义一旦被正式废除,就不曾在任何地方重新建立。
既然对法国明智的对手来说,事实已经很明显,他们已被新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击败,或者说至少是因为他们未能实行同等的改革而失败,战争造成的变化不仅是通过法国的征服,而且也在对征服的反应中实现;在有些情况下,如西班牙,则是由于双重作用。一方是拿破仑的合作者西班牙亲法派,另一方是加的斯(Cadiz)反法集团的自由派领袖,双方实际上所想望的西班牙,都是沿着法国大革命改革路线实现现代化的西班牙,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方遭到失败,另一方就会尝试实现它。通过反动派实现改革的更鲜明例证是普鲁士,因为西班牙自由派原本便是改革家,其反法只是出于历史的偶然。但在普鲁士,一种农民解放形式的创立,一支以征兵组建的军队的成立,立法、经济和教育改革的进行,全都是腓特烈大帝的军队和国家,在耶拿和奥尔施塔特土崩瓦解的影响下实现的,而其绝对性的目的,就是要扭转败局。
事实上,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位居俄罗斯、土耳其以西,以及斯堪的纳维亚以南的欧洲大陆国家,在这20年的战争期间,其国内制度没有一个完全未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甚至极端反动的那不勒斯王国,在法定的封建主义被法国废除以后,实际上也没有再恢复过。
但是,边界、法律和行政制度的变化,若与革命战争年代的第三种影响,即政治环境的深刻变化比较起来,仍算不了什么。当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候,欧洲各国政府相对说来仍处之泰然。当时有的仅是制度的突然改变、起义的爆发、王朝被推翻,或国王被暗杀处决。这些事实本身,并未震动18世纪的统治者们,他们对此已习以为常,而且他们是从这些事件对其本身的实力均势和相对地位的影响来看待其他国家的这些变化。法国旧制度著名的外交大臣维尔让(Vergennes)写道: “我从热那亚驱逐的暴动者是英国的代理人,而美国的暴动者则与我们维持着长期友谊。我对每个国家的政策并不取决于他们的政治制度,而是取决于它们对法国的态度。这才是我的根本考虑。”但到了1815年,对革命完全不同的态度压倒并主宰了各强国的政策。
现在大家认识到,个别国家的革命可以是一种欧洲现象,其信条可以传出国界,而更坏的是,其远征大军可以席卷一整个大陆的政治制度。现在他们知道,社会革命是可能的,现实世界中存在着多少独立于国家的民族,多少独立于其统治者的人民,甚至存在多少独立于统治阶级的平民。博纳尔(DeBonald)在1796年评道:“法国大革命是历史上的一个独特事件。”这句话是错的,法国大革命是一个普遍事件,没有一个国家能幸免于它的影响。法国军人从安达鲁西亚出征,一直打到莫斯科;从波罗的海打到叙利亚,征战的区域比蒙古人以来的任何一批征服者都大,当然也比之前除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Norsemen)以外的任何欧洲军事力量所征战的区域为大,他们比任何可能做到的事情都更有效地突出了其革命故乡的普遍性。而他们随之带去的,甚或在拿破仑统率下带去的信条和制度,从西班牙到叙利亚,如各国政府所知道的那样,也如各国人民自己很快就知道的那样,是具有普遍影响力的信条。一位希腊爱国盗匪透彻地表达了他们的感受:
“根据我的判断”,科洛科特罗尼斯(Kolokotrones)说:“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所作所为,打开了世界的眼界。在此之前,这些国家一无所知,而其人民则认为国王是世间的上帝,他们一定会说,不管国王做什么都是对的。经过现在这场变化,统治人民将会更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