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老晚才回到家里,搬不搬家暂时好像也无所谓。渐渐地,一个人在冷清清的厨房里独自吃饭我惯了,一个人听录音带听到夜深我也惯了——不过詹尼的那张读书专用椅我是从来不去坐的。我甚至还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儿,在我们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我也勉强睡得着觉了。所以心里也就觉得不是非搬家不可了。
可是有一天我打开了一扇橱门,情况就起了突变。
那是詹尼的衣橱,本来我是从来不去碰一碰的,可是那天也不知怎么,我却糊里糊涂打开了这衣橱门。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衣服。詹尼的连衫裙,短上衣,领巾披巾,全在那儿。还有羊毛衫——里边有一件还是她中学时代穿的老古董呢,尽管早已穿得都快烂了,她却一直舍不得丢掉,在家里还常穿的。一橱的衣服都在,可就是詹尼不在了。怔怔地瞅着这些遗物,绸的毛的好大一堆,我也真说不上心头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总依稀有这么个向往吧:我要是去把那件老古董羊毛衫摸一下,是不是就能沾到一点詹尼的娇躯散落下的屑屑粒粒呢?
我把橱门一关,从此再也没有去开过。
两个星期以后,菲利普·卡维累里悄悄来收拾起詹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拿了去。嘴里还兀自咕哝,说是天主教会里有个专门帮助穷人的机构,里边的人他认识。他借来了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好把东西运到克兰斯顿去,临走一本正经向我道别:“你要再不搬家,我今后就不来看你了。”
说来也怪。屋里凡能引得我睹物思人的种种东西一旦被他席卷而去以后,我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套新的住房。新居面积不大,更有点牢房的味道(记得吗,纽约凡是底层的屋子窗上都是钉了铁条的)。那其实倒是一幢上等的住宅,正房住的是一位剧院的阔老板,我住的则是半嵌在地下的底层,比起正房来就要差点儿了。他家的漂亮大门门把儿金光锃亮,不过好在要进他的家门得上一列台阶,所以去他家胡天胡帝的人再多,也打扰不到我。而且我这新居离上班的地点要比以前近多了,到中央公园更是几步路就到。种种迹象显然表明,我心灵的创痛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平复了。
可是我的心里总还揣着一大块心病。
尽管我这新居四壁都挂上了新的装饰画儿,连床也换了一张簇新的,尽管朋友见了我说“老兄,气色不错啊”的也愈来愈多了,可是其实我还一直暗暗藏着我那亡妻詹尼的一样遗物。
家里写字台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我还藏着詹尼的眼镜。而且不是一副,我把两副全藏在那儿。因为我只要对她的眼镜看上一眼,就会想起当初透过镜片便能把我一眼看透的那一对可爱的眼睛。
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我还是蛮不错的。所以见到我的人,也个个都毫不犹豫地说我蛮不错了。
“你好,我叫菲尔。我是个烤糕饼的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他这样赶时髦说这个“迷”字,人家真会当他烤蛋糕是一种业余爱好,不会想到他可是靠这个手艺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