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多少?”答:“2米。”又问,“全国呢?”答,“6米。”周说,“那好吧,我们来个12米的。”这个12米的超级大鹰一直蹲在首钢的东大门。
在上一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央认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又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正是基于这一共识,扩大企业自主权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始发站,在今后的将近20年的时间里,这一直是国有企业试图挣扎着焕发活力的改革主线。
1979年,国务院宣布,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八家大型国企率先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7月,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5个文件一并发布,首钢等企业的改革举措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焦点。历史让周冠五在将近60岁之际一下子站到了时代的镁光灯下。
周冠五是那种舞台越大越亢奋的人,成为“试点”后,他迅速地提出了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管理法——“三个百分百”:每个职工都必须百分之百的执行规章制度,出现违规违章,都要百分之百地登记上报;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对违章者要百分之百地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这个管理法在当时纪律涣散、动力全无的中国企业界确乎让人眼睛一亮,也很又震撼力。一个可以参考的例子是,1984年,张瑞敏被委派去领导后来成为中国最著名企业的海尔公司,他出台的第一条厂规是,在厂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首钢的生产秩序迅速恢复,工人的积极性被激发出来,于是产能年年上涨,改革似乎一夜成功。改革后的头3年,首钢实现利润年均增长45%,上缴国家利润年均增长34%,是当时全球钢铁公司年均利润增长率的2.4倍。首钢的业绩足以让全国产生幻觉,以为国有企业的痼疾在于内部管理无序和自主权不足,只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它们是完全可以在产权不变革的前提下完成改造的,这种幻觉将一直持续到1997年。
回过来再说周冠五的改革。自主权的下放,意味着首钢与上级管理部门的职权关系的调整,周冠五不再是一个管理20万人,却只有权力签字改造一个厕所的厂长,他要掌控自己的命运。这里便直接触及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资产所有者的权力调整,这是中国企业变革的重要命题之一。事实上,从改革的第一天起,这种权力调整便是在一种暧昧的、纠缠不清的情景下持续着的,博弈在既得利益集团内尖锐的进行着,在产权没有清晰的前提下,它将缠绵永续,无始无终。首钢并非是首例而已。
在自主权落实之后,周冠五一直在做的事情便是设法理清企业与国家的关系。首先,他提出了承包制,“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包全留,欠收自负”,这16个字堂堂正正,掷地有声,日后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标准阐述。在1979年前后,它的先进性毋庸置疑,但是它所解决的难题却也是那么明显,那就在最后四个字——“欠收自负”。当企业真正出现“欠收”的时候,它的体制和功能是否真的能够“自负”?这个问题在商品短缺的年代不会出现,它如同一处险恶的伏笔埋在国企改革的前路上,不动声色却无比致命。
在1979年之后的若干年里,周冠五的改革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不断地与国家讨价还价。在一个商品极端短缺的年代,在一个垄断性的重工行业,在需求日渐旺盛而企业内部机制渐渐改变的情况下,首钢的效益增长几乎是一种必然。于是,首钢越来越有钱,周冠五的声音越来越大,而有关部门对它的利润索取便也越来越大,首钢的上缴利润承包基数以开始为5%,后来上升到6.2%,再又上升到7%。双方矛盾在1986年终于激化,这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下达通知,要求首钢补缴1.0899亿元的利润。周冠五拒不执行,财政局于是通过银行强行扣掉首钢账上的2500万元资金。此时已是全国改革人物的的周冠五当即给国务院和邓小平写信,信内称,“如果让我们缴出一亿,正在施工的技术改造工程、住宅和福利设施工程只能立即停下来,职工按原包干和挂钩办法已拿到的工资奖金一部分要退回来,而且12月份职工的工资也无法支付。”其行文至此,已颇有要挟之意。一个月后,邓小平的批示下来了:首钢的承包办法一切不变。
这一段公案,在很多报告文学中被描述成周冠五与反对承包制的旧势力之间的较量,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却是国有资本集团内部两个不同利益群体的一次拉锯和争斗。这样的争斗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中都将出现。我们似乎可以用“周冠五模式”来描述国有企业当家人的命运轨迹:其而传奇、中则辉煌、晚年落寂。周冠五当了十多年的中国改革典型,其风光荣耀一时无二。1995年周冠五之子、首钢国际公司总经理周北方卷入北京市前市长陈希同案,以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冠五退休。此后,首钢的改革效应日渐减退。
首钢与主管部门的矛盾是一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