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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路之痒(2 / 5)
街及其延长线已建成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行人如不选择“上天”或“入地”的穿行方式,执意在路面横穿,则被视为不文明。更严重的是,这可能是一种“要命”的行为。

    1999年北京召开世界建筑师大会,南非建筑师学会主席维维安.雅弗在横穿北京的一条道路时,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英国建筑学者彼特.戴维为此著文称:“北京,一座有着1200万人口的巨大城市,在广阔的大地上延绵伸展,集中体现了世纪之交建筑和城市发展的种种过失”,“小型运输机械常常不得不与体型庞大的运输卡车,以及为数众多的出租汽车和公共汽车抢道,要么以惊人的速度呼啸而过,要么陷入到永远无法摆脱的交通阻塞之中”。

    1958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长安街、前门大街、鼓楼南大街3条主要干道的宽度调整为120至140米,并提出一般干道宽80至120米,次要干道宽60至80米。

    当时,国家计委多次对北京的道路宽度提出质疑,有人以“房必五层,路必百米”相讥,更有人批评这是“大马路主义”。而北京市的一位领导人表示:“道路窄了,汽车一个钟头才走十来公里,岂不是很大的浪费?将来的问题是马路太窄,而不会是太宽。”

    “宽而稀”与“窄而密”

    “建大马路是不明智的。”美国规划协会秘书长苏杰夫在华盛顿对我说。

    “你看,这是一个密度较高的路网,我要去一个地方,如果前方堵车了,我就能方便地改变行车路线,选择其他的途径到达。因为在这样的路网中,一个地点总是与多条道路相连。”他在自己的办公室拿出笔和纸边画边说,“而你建一条大马路,也就只能通到一个地方,像北京那样的快速环线,要是堵车了,大家都出不来,只能挤在那里,使拥堵范围迅速扩大,这是很脆弱的情况。所以,你还不如把一条大马路,分解成许多条小马路,使它们形成系统。”

    “我们评价一个地方的交通,主要是看它的路网质量,而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中,道路的宽度已经不重要了。”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路网规划方面,北京市长期以来实行“宽而稀”的双向交通模式,机动车道一般相隔700至800米。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多是道路“窄而密”,机动车道一般相隔100至150米。这些城市借助路网优势,发展单向交通。

    纽约交通管理局从1949年开始推行单行线,伦敦则将三分之二的道路辟为单行线,结果,无须投入巨资拆迁扩路,事半而功倍。据测算,单行线因路口情况简单,通过量可比双行线提高50%至70%。

    北京的路网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院”多。上世纪50年代北京兴起机关“大院热”,后来又把住宅小区建设到城市里面来。在西方,住宅小区一般建在郊区,城市里以小街坊布局,自然形成密度较高的路网。

    “但是,美国也有过惨痛的教训,那就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在城市里建了许多大马路,甚至出了一批超大街坊、靠大马路和小汽车维持的城市。今天我们已经认识到,这样的城市是非人性的。”苏杰夫对我说。

    在美国西南部城市菲尼克斯,司机瑞布因头痛异常而放弃午餐。他载着我一大早从图桑赶赴这里,在高速路上堵了一个多小时才进入市区。菲尼克斯的街道尺度巨大,宽且直,很像北京。但城市密度很低,路旁多单层独幢小楼,漫无边际。如此低的密度再配上宽阔的道路,就能使车辆飞驰。

    在这里,街上几乎看不到人,步行是乏味而危险的。因车速快,为方便行车人辨识,房屋上都有着巨大的编号。瑞布就被这些复杂的编号弄晕了头脑,不断打电话询问,在高速驾驶中四处张望。又折腾了一个小时,终于幸运地抵达那家餐馆。之后,他就头痛发作,并怀着对乘车人深深的歉疚。

    大马路的“美国病”

    上世纪中叶美国西部兴起一批像菲克尼斯、洛杉矶、图桑这样的“汽车城市”。在这些地方,汽车能开到那里,城市就会蔓延到那里。洛杉矶由高速公路网构成,整个城市以稀薄的密度如撒哈拉沙漠般蔓延,甚至没有一个准确的市中心区概念,一出门就上高速,一切都是点对点。

    在这样的环境里,离开了小汽车就很难生存。老人如果开不了车,就只能到福利院等待上帝的旨意。孩子们的处境同样不妙,街道是不安全的,在那里看不到玩耍的儿童。城市里没有那么多故事发生,一见钟情的机会很少。飞驰的车辆刮起旋风,“风干”了生活的趣味。

    这种城市形态之所以产生,往往是因为当初市中心区令人失望,发生了“脏、乱、差”和拥堵的情况,于是人们选择逃离,而地铁和其他公共交通又没有跟上,于是大家以车代步,使城市迅速膨胀。现在,再要把人请回来就难了,在如此低密度的超大城市里,公共交通是血本无归的营生,人们纷纷成为小汽车的“寄生虫”,并对油价的涨落格外敏感。

    与北京相同的是,这些“汽车城市”街坊巨大,多为独立的“大院”,美国人对它们的称呼直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