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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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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官职简表(2 / 2)
   兰台属官: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领殿中兰台,掌图书秘籍,受公卿奏事,纠举不法;侍御史,秩俸六百石,分五曹办事;御史员,秩俸六百石,留台治百官。

    尚书属官:尚书令,秩俸一千石,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纳;尚书仆射,秩俸六百石,主章奏文书;尚书丞,秩俸四百石,佐尚书仆射;太医令,秩俸六百石,掌诸医;协律都尉,掌校正乐律。

    供皇帝服御诸令丞属官:织室令,主织;御府令,主天子衣服;水衡都尉,掌上林苑;上林令,主上林;六厩令,掌天子六厩。

    黄门令丞属官:黄门令,掌侍左右,通报内外;中谒者,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诸卿

    1.中尉

    中尉领京师北军,掌京师徼循,太初元年改名为执金吾。秩俸二千石。

    属官:中垒令;中垒丞;武库令;武库丞等。

    2.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原为将作少府,本是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主要是掌治宫室,秩俸二千石,银印青绶。

    3.大长秋

    大长秋是后宫皇后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风

    秦置主爵中尉,掌列侯。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改为主爵都尉,负责有关封爵的事宜。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为右扶风(取扶助风化之意),成为地方行政长官。治所长安,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鄠县、咸阳、枸邑以西之地。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与京兆尹、左冯翊合称“三辅”(即把京师附近地区归三个地方官分别管理)。

    5.京兆尹

    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参与朝议。治所在长安。

    6.左冯翊

    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内史为左冯翊,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治所长安,辖区约在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推行郡县制的地方,设郡县两级政府;建立王国的地方,模仿中央设立一套专门的职官制度。郡的最高长官称郡守或太守,县的最高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王国诸侯衣食租税,不干预行政,所以诸侯相是王国的最高长官:地方的守相及县令长,既是当地最高的行政官员,也是最高的司法官员。

    郡国编制:郡守,秩俸二千石,掌一郡大小事;国相,秩俸二千石,掌一国大小事;都尉,比二千石,掌郡地士兵的征集与训练;郡丞,秩俸六百石;长史,秩俸六百石。

    郡府属官:主记事掾史,主录记事;录事掾史,主记;门下掾,杂务人员。

    五、县制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县令,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县长,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功曹史,总揆众事;县尉,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掌县军事;县丞,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县史,秩俸百石以下。

    六、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汉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官主要有三老:秩、啬夫、游徼。秩掌教化;啬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徼捕盗贼,官治安。乡有司法审判权。乡下有里,什,伍。里(聚族列里以居,里有里门)设里长,什(十家为什)设什长,伍(五家为伍)设伍长。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游客,治理民事,以服兵役满期之人充任。汉高帝刘邦曾任泗水亭长。亭长下两卒: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又名弩父、亭部)。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皆置亭长,职掌与村亭长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