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或间接的联系了起来。但是,我把这种条件只是做为一个例子,指出它在大多数这种情况即每一个领域里拥有所有的相关知识的人数有确定的界限之下,将怎样才是充分的。进一步地详尽阐述这个问题,会是一种有趣的且非常重要的任务,但它远远地超出了本章的范围。
虽然有关这个问题我所说的大都是批评的话语,但是我却不想对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表现出过分的失望。即使我们跳出了所讨论的基本环节,我们仍然相信,借助于隐含在推理中的东西,经济学比任何其它社会科学都更接近于所有社会科学都想回答的中心的答案;这个问题是,存在于不同的人头脑中的零星知识的混合,怎样才能造成这样的结果,即,如果人们蓄意要造成这种结果,则需要一种不可能由单个的人所拥有的而表现为指导思想的知识。在此意义上,个体的自发活动将会在一种我们能够定义的情形下,引起一种资源的分配。尽管这种资源的分配并非由任何人做出计划,但我们仍可以把它理解为好象是根据单个的计划来进行的。对我来说,说明了这一点似乎就的确解答了有时被隐喻地描述为“社会的思想”的这个问题。但是,我们也必定不会对这种说法经常受到攻击而感到惊奇,因为我们并没有把它置于正确的理由之上。
关于这种知识与均衡的联系问题,我还要提及的一点仅仅是:如果这种均衡的趋势(在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其存在),仅仅是导向与人们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将获得的知识有关的均衡,如果知识的任何其它变化必须被视为在通常意义上的“论据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均衡分析之外),那么,这就意味着均衡分析实际上不能告诉我们任何关于知识的这种变化的重要意义;它也无法解释这种事实的原因,即纯粹的分析似乎令人吃惊地没有谈到过象新闻出版界这类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机构。这一事实甚至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纯粹分析的成见常常会导致对知识通过广告这类制度在实际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令人奇怪的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