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要使计划本身能够为人们所接受和实行,只要它具有的好处符合事物的性质就行了;在这里,举个例来说,我们所提出的教育方法,只要它适合于人,并且很适应于人的心就行了。
至于第二点,那就要看一些情况中的一定的关系如何而定了;这些关系,对事物来说是偶然的,因此不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可以千变万化的。某种教育在瑞士可以实行,而在法国却不能实行;这种教育适用于有产阶级,那种教育则适用于贵族。至于实行起来容易还是不容易,那要以许多的情况为转移,这一点,只有看那个方法是个别地用之于这个或那个国家,用之于这种或那种情况,才能断定它的结果。不过,所有这些个别的应用问题,对我论述的题目来说,并不重要,所以没有列入我的计划的范围。别人如果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去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每一个人可以研究他心中想研究的国家或者想研究的情况。对我来说,只要做到下面一点就算是满足了,那就是,不管人们出生在什么地方,都能采用我提出的方法,而且,只要能把他们培养成我所想象的人,那就算是对他们自己和别人都做了有益的事情。如果我不能履行这个诺言,那无疑是我的错误,但是,如果我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人们再对我提出更多的要求的话,那就是他们的错误了;因为我所许诺的只是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