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不留情的。quot;这个女人让我们大家都丢了脸,实在该死。有没有管这号事①指伊丽莎白一世(一五三三--一六○三),在位时期为一五八八--一六○三年。
的法律?是有的,圣经和法典上都有明文规定。让那些不照法规办事的官老爷们的老婆女儿也去干这号事,去自作自受吧!quot;
quot;老天啊,娘儿们,quot;人群中有一个男人叫喊道,quot;难道在女人身上除了对刑台的恐惧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德性了吗?那话儿都说得太绝了,娘儿们,别嚷嚷了!正在开牢门的大锁呢,白兰太太就要出来了。quot;
牢门由里向外打开了,首先出现的是一个面目狰狞、阴森可怖的狱吏,他身佩一把剑,手持一根权杖,犹如一个黑影霎时窜进了阳光。这个人物的模样充分体现和代表了清教徒法典那种阴森森的威严。他的职责就是对触犯法律者执行最终的,最直接的制裁。此时,他伸出左手的权杖,同时用右手抓着一个年轻妇女的肩膀,拽着她往前走。但是,到了牢门的门槛处,这位女子用颇能表明尊严和人格力量的动作,推开了狱吏,然后迈步走出大门,仿佛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意志。她怀里抱着一个差不多三个月大的女婴。孩子不停地眨着眼睛,然后转过小脸蛋,以避开过于耀眼的阳光,因为在此之前,她一直生活在地牢或监狱等那些幽暗的地方,习惯了昏暗的光线。
当那年轻的妇女,也就是那个婴孩的母亲,伫立在众人面前,一展全身风貌时,她作出的第一个动作好像是手臂用力一搂,把婴孩紧搂在自己的怀里。这一搂与其说是一种母爱的冲动,还不如说她是在用婴孩来掩藏某个标记,一个缝制或佩挂在她衣服上的标记。然而,很快她明智地意识到用象征她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干脆把婴孩置在胳膊上,虽然她脸上泛起火辣辣的红晕,却傲然一笑,用一种从容不迫的眼光,环视了她周围的同镇居民与街坊邻居。
在她长裙的胸前,亮出一个字母A。这个A字是用细红布做的,四周用金色的丝线精心刺绣而成,手工奇巧。这个A字做得真可谓匠心独运,饱含了丰富而华美的想象,配在她穿的那件衣服上真成了一件臻善臻美、巧夺天工的装饰品,而她的那身衣服也十分华美,与那个时代的审美情趣相吻合,但却大大超出了殖民地崇尚俭朴的规范。
这个青年妇女身材颀长,体态优美绝伦。她的秀发乌黑浓密,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她的面庞皮肤滋润,五官端正,在清秀的眉宇间还有一双深邃的黑眼睛,使之极为楚楚动人。她有一种高贵女子的气质,具有那个时代女性优雅的举止仪态:某种特有的稳重端庄,而没有今日认为是高贵女子标志的那种纤弱、轻柔和难以言喻的优雅。即使用古时候对贵妇人一词的解释,海特丝·白兰在步出监狱时的仪态也是名实相符的。
原先认识她的人,本以为她在这样灾难性的阴云笼罩下一定会黯然失色,结果她却叫众人惊讶不已,甚至惊得发呆了,因为他们看到她依然光彩照人,竟把笼罩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了一轮光环。不过,对于一个敏锐的观察者来说,不难发现这其中有一种微妙的痛楚。她在狱中专门为这个场合,大体按照自己的想象设计与缝制的这套服饰,似乎表达了她的这种心态,以其特有的既大胆狂放又精美别致的风格来宣泄她由绝望进而变为无所顾忌的情绪。可是,吸引大家目光的,而且事实上也改变了那套服饰穿着者形象的,却是那个红字。这个字绣得绝妙异常,在她胸前熠熠发光。过去熟识海丝特·白兰的男男女女见到她这般出落,有面目一新、初次相见的感觉。这个红字具有一种魔力,使她超尘脱俗,超脱了一般的人间关系,而把她封闭在自身的天地里。
quot;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那没错。quot;一个围观的女人说,quot;不过,还有哪个女人,会像这个不要脸的贱货想到用这来露一手!哎,娘儿们,这不是在当面嘲弄我们那些规规矩矩的地方长官吗?不是利用那些尊敬的大人们对她的惩罚来卖弄自己吗?quot;
在场的老妇人中最铁面无情的那个老婆子叽咕道:quot;要是我们能够把海丝特太太的那件华丽的衣裳从她那俊俏的肩膀上扒下来就好了。至于那个红字,那个她缝得那么稀奇古怪的红字,我倒愿意给她一块我自己患风湿时裹关节的法兰绒破布,那做起来才更合适呢!quot;
quot;噢,安静,街坊们,安静!quot;她们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同伴悄悄地说,quot;别让她听见你们说的话!她绣的那个字,针针线线都扎在她的心上呢!quot;
这时那个面目阴沉的狱吏用权杖做了一个手势。
quot;闪开,闪开,劳驾了,劳驾了!quot;他喊道,quot;让开一条道,我向大家保证,我一定叫白兰太太站在男女老小全能看得清楚的地方,从现在到午后一点大家都有机会瞧一瞧她那件漂亮的衣裳。祈求上帝赐福给光明正大的马萨诸塞殖民地,把一切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