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禔翻到第二页。
“内务府后堂查案。大阿哥亲赴内务府,堵于衙门口,点验炭篓、毡垫、手炉炭,逐一比对单子。
发现陈炭混入,当场退回,要求内务府重补。当日未用午膳,至未时方归。”
再翻一页。
“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九,工部营缮司旧档。
大阿哥散朝后,亲赴户部书库,调阅工部近三年走银旧档,逐笔核对。
翻至当夜亥时,归阿哥所。当日仅用早膳一顿,午晚两餐均未用。”
胤禔翻到第四页时,手停住了。
“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初十,乾清宫早朝。
大阿哥于朝上奏陈,请于新例中增加‘经手人实名签押’一条。
太子采纳,于当日折子末页补入。此条系大阿哥在户部三月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