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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章 平准均输,籴本归库(2 / 3)
些。

    各地常平仓、广惠仓所储粮食,此前大多堆在仓里等着陈腐,与其烂掉,不如拿出来放贷给农户。

    春放秋收,利息比民间高利贷的倍称之息低了不知多少。

    如此农户得利,朝廷得息,两全其美。

    当然了,王安石和吕惠卿都知道,政事堂这次肯定也不会同意。

    但这对於他们来讲,本就是以退为进的招数。

    果不其然,「青苗法」提议又一次被拒绝了。

    而王安石退了一步,又提出了「常平仓转移法」。

    意思就是扩大常平仓的适用范围,把部分存粮拿出来放贷,规模远小於青苗法,且只在灾伤州县试行。

    而广惠仓除留给老疾贫穷人的粮食外,其余一并用此法。

    同时,三司开卖祠部度牒,充作扩大常平仓的本钱。

    为了搞钱,可以说能开动的脑筋都开动了。

    而度牒的事一出,程颢便上了奏疏。

    程颢刚升任监察御史里行,他今年刚三十六岁,对於仕途依旧有心气,故而对於言官的本职工作很是勤勉。

    他引《孟子》「王道之始」章,说治国当「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卖度牒以充常平本钱,是使朝廷与释氏争利,且度牒所卖,得一僧则少一民,得一牒则损一户赋税,眼前得了本钱,长远却是蚀了根基。

    王安石不甘示弱。

    他当天便指使吕惠卿拟了驳文。

    「颢所言自以王道之正,吾以为颢所言未达王道之权。」

    「今度牒所得,可置粟凡四十五万石,若凶年人贷三石,则可全十五万人性命。」

    「卖祠牒所剃者三千人头,而所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驳文的措辞相当犀利,将程颢的「王道之正」劈面驳为「不知权」,这在士大夫间的笔战中是相当於撕破脸的。

    程颢没有立即回应,但他弟弟程颐按捺不住,写文章引《大学》「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之语,暗讽王安石以利为义。

    吕惠卿又驳了回去,直接将二程的「王道论」斥为「坐谈尧舜,不知汉唐」。

    论战规模迅速升级。

    先是国子监的宋堂、吕大临联名上书支持二程,继而王安石也指使党附於他的台谏言官连署驳议。

    双方各执一词,从度牒之辩蔓延到常平仓放贷之制,最後波及均输法本身。

    王安石有合理理由怀疑,他们都是陆北顾指使的,正是因为陆北顾始终坚持反对青苗法,所以才用舆论手段阻止他。

    至於是不是如此,他也没办法确定。

    不过因为事情闹得太大,完全出乎了程颢的预料,所以程颢去三司见了老友王安石一面。

    来到三司,程题在客位坐下,没作什麽寒暄。

    「行新法,人方疑以为不便,今乃引用一副当小人,或为险要,或为监司,何也?」

    「何谓小人?」

    王安石擡头反问,颔下短髭跟着他说话而动。

    「不过新人旧人之分而已。」

    「方新法之行,旧人不肯而前,因一切有才力且愿行者皆为新人,以其成法方可期矣!」

    这话翻译成大白话便是旧官僚不肯冲在前面推行新法,所以我要用那些有才力、敢做事的新人。

    既然只有「新人旧人」之分,那麽「小人」之说,自然是无稽之谈。

    「以斯人而行新法,介甫误矣。」

    程颢听後,苦口婆心地劝道:「君子难进易退,小人反是。若小人得路,岂可去也?

    若欲去,必成雠敌,他日将悔之。」

    王安石没有接话,继续埋首於堆积如山的案牍里。

    见状,程题也只好起身,走到值房门口时停了一步,似是还想说什麽,但最终只是摇了摇头,推门而出。

    此後两人再未私下见过面。

    不过王安石已经顾不得这些了,所有不认同他的理念的人,在他看来都不是同路人,不来往也就不来往了。

    他并未因这场论战放缓手脚,反而因此意识到自己的党羽数量还不够。

    帮他的人明显比帮程题的人要少。

    於是,王安石奏请以殿中丞、知免句县张复礼,前明州司法参军李取之为三司条例司相度利害官,进一步充实条例司的人手。

    这些人皆是王安石亲手简拔,在三司系统内被私下称为「介甫门人」。

    条例司的权柄也在一日日膨胀。

    从均输法到常平仓转移法,从度牒发卖到坊场河渡钱,三司条例司所拟条款,经王安石签押後直呈政事堂,富弼大多予以照准。

    甚至於,王安石开始并不满足於三司使的权柄。

    在两府合议上,王安石还对军费开动脑筋了。

    「今州有兵五千处,若止拣留三千,仍以二千人衣粮之费,今以鼓舞所留兵及州民使练兵战,则可以战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