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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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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7章 殿试落幕(2 / 3)

    雷礼面色平淡,李一元不时摇头,张居正则面带思索。

    「诸位看得如何?」高拱问道。

    雷礼放下手中的卷子:「中规中矩者多,出彩者少。这道题出得难了些,大多数人只能泛泛而谈。」

    李一元也点头:「能引经据典把历代央地制度梳理清楚,已算不错。但要有自己的见解,难。」

    张居正没有说话,他手里正拿着一份卷子,目光专注。

    高拱注意到张居正的表情,问道:「太岳,你那边有好的?」

    张居正擡起头,将手中的卷子递过来:「首辅请看这份。」

    高拱接过卷子,目光扫过开篇,眉头微挑。

    卷子的字迹工整有力,开篇没有引经据典,而是直接切入主题:「臣对:臣闻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此非循环,乃因时而变也。」

    高拱继续往下看。

    文章没有停留在对历史的复述上,而是进一步提出一个概念:央地关系的平衡,不在於静态的制度设计,而在於动态的调控。

    「方今之世,朝廷新政叠出,海贸、矿政、漕运、河工,皆有更张。臣以为,今日之央地关系,不可一味求稳,亦不可一味求变。当以先松後管」为方略。」

    高拱看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先松後管」四个字,让高拱触动了一下。

    他继续读下去。文章用了具体的例证:巡抚制度是「松」,让一省之政有所统摄;经济考核改革是「管」,让朝廷能考核地方绩效。

    两者结合,才能实现集权与放权的动态平衡。

    文章最後一段更是大胆:「央地关系之平衡,不在静态之制度,而在动态之调控。朝廷当视地方之表现、时势之变化,决定松管之度。若地方治理得力、政绩卓着,朝廷可适度放权;若地方治理失当、贪腐丛生,朝廷则当收紧约束。」

    高拱看完,沉默了片刻。

    他将卷子递给雷礼:「几位阁老也都看看。」

    雷礼接过,读完後面露赞赏:「此文言之有物,不空谈,不虚论。能提出先松後管的思路,已见格局。」

    李一元也看完,点头道:「而且文章逻辑连贯,从历史变迁到当下时局,再到具体方略,环环相扣。这样的文章,殿试中少见。」

    张居正说道:「下官方才看了此文末尾的署名,是会元陈行甲。」

    高拱微微颔首:「会元能写出这样的文章,不负其名。」他想了想,说道:「这份卷子,定为上等,列入前十。」

    雷礼和李一元没有异议。

    张居正又从自己面前的卷子中抽出另一份:「还有这份,也请首辅过目。」

    高拱接过来,开篇写道:「臣对:臣闻治天下者,必先明权责。权责不明,则中枢与地方互相推诿,政令不行。」

    这篇文章的切入点与陈行甲不同。它不讨论集权与放权的历史周期,而是从「权责对等」的角度入手。

    文章写道:「地方有事而无权,则事不可为;地方有权而无责,则权必滥用。今日之患,不在於权之多少,而在於权与责是否匹配。」

    高拱读到这里,目光微凝。

    这个角度,比陈行甲的「先松後管」更加具体。它不讨论抽象的权力分配,而是直接指向一个具体问题,地方承担了多少事,就应该拥有多大的权力。

    文章接着写道:「臣查本朝制度,三司分立,本意是相互制衡。然三司互不统属,遇事须会商,会商不成则上报朝廷。一县之小事,层层上报,数月不得回音。此非三司之过,乃权责不明之过。」

    「故臣以为,央地关系之理顺,首在厘清权责。朝廷当明定地方之权责范围:何事地方可自决,何事须报朝廷。权责既定,则地方知所进退,朝廷知所管控。」

    高拱看完,将卷子递给雷礼。

    雷礼读罢,说道:「这篇文章,角度新颖,所论务实。能从权责对等的角度切入,说明此人对基层治理有深切的了解。」

    李元也点头:「虽不如陈行甲那篇格局宏大,但在具体问题的分析上,更为细致。」

    高拱问道:「此文作者是谁?」

    张居正答道:「贺鸣,会试第二名。」

    高拱点了点头:「也列入前十。」

    接下来,四人继续阅卷。

    又陆续找到了几份质量不错的卷子,有的从财政角度论述央地关系,有的从吏治角度切入,但整体水平都不如陈行甲和贺鸣的两篇。

    次日,前十名卷子全部拟定。

    高拱将十份卷子按名次排好,小皇帝就已经踏入御书房。

    「诸位阁老辛苦了!」

    小皇帝先是对这四位阁臣深深一稽,四名阁老也连忙起来回礼。

    殿试阅卷其实本来不需要这麽紧张,三百份试卷判个三天也是正常的。

    毕竟很多时候,阁老们都年纪不小了,要他们高强度阅卷也太不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