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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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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1章 申论(3 / 3)

    他们多围绕「沿海商税日增、内陆仍赖田赋」展开,建议「均摊税负」「鼓励工商」,论述平泛。

    不过遴选对象,大部分都是基层的读书人,这个认识也是正常的。

    申论部分的水平都差不多,最终录取结果还是要按前面的算学成绩决高下。

    苏泽来到帅嘉谟身边,看到他的考卷。

    帅嘉谟没有急於动笔。

    他先将两表数据逐项核对,指尖在「丁银」一栏停留良久。

    平遥丁银占总税比重十年未降,泉州此项却已微乎其微。

    他沉吟片刻,在草稿上写下:「丁银按人徵收,富户贫户同额,实则贫者负累倍於富者。此乃形式公平而实质不公。」

    他由此延伸至张居正推广的「一条鞭法」中的折役银。

    此法将摇役折银均摊入田赋,虽简化徵收,但忽略了户等差异。

    帅嘉谟笔锋一转,提出改进:「折役银可依户等田亩累进计征。田不过十亩者免增,十至五十亩者每增亩加银一分,五十亩以上逐级倍增。富者多担,贫者得纾。」

    苏泽看到这里,满意地点头。

    税制是不公平的。

    丁银与一条鞭法中的折役银,均按人头徵收。

    这笔钱占富人和穷人收入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对穷人是压倒骆驼的大山,对富人就是九牛一毛,在收钱的时候大家又「平等」了。

    除此之外,帅嘉谟对商税也是同样的态度。

    他分析,商税其实也加在商品价格中,最终由全体百姓承担。

    那麽买米的百姓与达官贵人,承担的商税也是一样的。

    这也是显着的不公平,因为普通百姓和达官贵人,在吃的米上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苏泽十分地满意,看来这一次遴选,还真的选到了人才。

    此子不仅算学精湛,更能从数据洞察制度性不公,所提累进税制与区域平衡之议,直指当前税改盲区,思路清晰且具实操性。

    另一侧号房中,一名叫陈启明的六等吏考生也引起苏泽注意。

    陈启明原在户部地方清吏司任文书,常年接触各省报销册。

    他的申论未纠结於丁银细节,而是聚焦两表整体结构差异:「泉州税源多元,商税占六成以上,且逐年增长;平遥仍靠田赋、丁银,十年间总额停滞。此非一县之惰,乃地域禀赋所限。」

    他进一步指出隐患:「今朝廷推行新政,修路、设学、兴水利,多令地方自筹部分款项。沿海州县凭藉商税易於应对,而如平遥般内陆县,税基薄弱,纵加征亦榨无可榨,必致政务拖延或变相摊派扰民。表面看是地方执行不力,实为财政能力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