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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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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万历二年的御前财政会议(中上)(2 / 3)
案件卷宗,对检察官进行审查。」

    戴才看到苏泽意动,他又说:「公诉人独立查案,可避免地方干预,证据确凿,县令亦难徇私。」

    苏泽又继续问:「民事案件如何?」

    戴才说:「民事仍归县衙,由户房调解或判决,重大民事可请讼师,制度不变。」

    「公诉只针对刑事,避免职权过宽。」

    苏泽最後问:「内阁意见如何?」

    戴才压低声音:「李阁老已禀明高首辅了,高首辅原则同意。」

    「张阁老担心经费,但认可制度之善,如今只待财政会议通过预算,便可推行。」

    苏泽点头,检法分离确实是非常不错的办法,这可以大大减轻县令在司法案件上的压力,让县令更好地关注於地方的经济建设。

    而且检法分离也能够让刑事案件更加专业化,能够减少冤假错案。

    同时苏泽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检察官也可以吸纳一部分读书人,加强基层官府的力量,强化地方官府对於地方的控制。

    这也和苏泽打压乡贤,试图将官府治权伸入乡村的想法不谋而合。

    只不过他和何心隐走了两条路,何心隐是发动百姓结社,利用结社来对抗乡贤的权力。

    而苏泽是倾向於给官府扩权,增加官府的管理能力,一步步的将各项权利从乡贤手里收回来,最终实现治权下乡。

    既然这样,苏泽这个真正的穿越者,也要拿出点东西来了。

    苏泽沉吟片刻後对戴才说道:「李阁老所提,确是切中时弊。然仅设公诉人检察官,苏泽仍以为不足。」

    戴才闻言微怔:「苏检正的意思是?」

    这套检法分离的改革,是戴才和李一元商讨了很久,竭尽全力才想出来的。

    要知道李一元是当世律法专家,而戴才在大理寺任职超过十年,更是司法领域的权威。

    这份计划出炉的时候,李一元和戴才都觉得这份计划天衣无缝,近乎於天道一样!

    这也让他们认同了苏泽的说法,研究「人理」同样是一门学问,而检法分离就是「人理」研究的成果。

    苏泽竟然还能提出修改意见?

    要知道,苏泽可是从来没有担任过和司法有关的职位,他也只是支持李一元的司法改革而已。

    苏泽起身,在公房中渡步说道:「如今县衙审案,县令既要查证又要裁决,确易偏颇。但县衙吏役捕快亦由县令统管,若其徇私,公诉人取证时难免掣肘。」

    他看向戴才:「李阁老欲设公诉人专司查证,此即检」。县令专职审断,此即「法」。然尚缺一关键环节——警」。」

    戴才疑惑:「警」?」

    苏泽点头:「京师有治安司,巡警专责巡防治安、缉捕盗贼、维持秩序。」

    「此职能若推广至全国,於各府县设专职治安司,专管衙役捕快,独立於地方县令。」

    「如此,捕盗、缉凶、维持治安之事,归治安司;查证、起诉之事,归检察署;审断裁决之事,归县衙。三者分立,互相制衡,又可协同。」

    戴才也顺着苏泽的思路,开始思索道:「苏检正是说,仿效京师治安司之制,在地方设专职警察?」

    「正是。」

    苏泽道:「可称治安警察」或简称警察」。其职责专一:巡逻街巷、预防犯罪、抓捕现行犯、初步讯问後移交检察署进一步查证。」

    「警察不涉审判,检察署不涉抓捕,县衙不涉侦查。三者权责清晰,且警察直属上级司法衙门,不受地方县令直接管辖,可避免地方势力干预司法。」

    戴才眼睛渐亮:「如此,警察司治安,检察司查证起诉,县衙司审判,这确是一套完整体系。」

    苏泽继续道:「此制可先於省府、州城及开埠商埠试行。」

    「这些地方人口稠密,商贸繁荣,治安压力大,专职警察尤为必要。」

    「警察可从退役兵士中招募,总参谋部正在负责裁军事务。」

    「这些警察加以训练,学习律令、擒拿、侦查等技能。其薪俸由朝廷统一拨发,地方协济部分经费,但人事任免、调度考核皆归上级司法衙门。」

    他补充道:「初期,警察可重点部署於城市及要冲,乡村仍暂由地方里甲、

    乡勇维持基本秩序,待日後条件成熟再逐步推广。如此,既强化了城市治安,又不过激触动乡村旧制。」

    戴才连连点头:「警察专司治安,检察专司取证起诉,审判专归县衙,三者分离,互为监督。且警察可以归於省府的巡按衙门,可削弱地方豪强对司法之干预。」

    苏泽道:「正是。此举可与李阁老之公诉人制度并行推进。警察抓人,检察查证起诉,法官审判。流程清晰,各司其职。」

    「且警察之设立,可以分流裁撤的士兵,给他们一份体面的工作,强化朝廷在基层之力量。」

    戴才振奋道:「此即警检法」三分离之制!苏检正之见,实为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