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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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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改革进入深水区(2 / 3)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财政体系来调整,那财政上的不公平,就会变成政治上的对立,甚至闹出分离主义出来。

    而这个体系,现在阻挡在了「省」这个层次上。

    近现代国家,行政体系一般都是三层或者四层。

    放在大明,就是朝廷——省一府——县的四层结构。

    明初的时候,这套体系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朱元璋也吸取了元代行省权力过大的教训,所以将省级的权力一分为三。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加上都指挥使司。

    三司分别负责民政、监察、军事,避免了元代行政长官坐大的问题。

    但是这套体系的运行久了,三司分权又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大明省一级行政权力失权的问题。

    科层制度下,下级服从的是上级的权力。

    知府和知县这两级的官员,都是集合了行政司法乃至於军事权力於一身的「千里侯」和「百里侯」,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府尹」。

    可到了省一级,权力却拆分为三,甚至布政使和按察使经常争权,三司权威日益削弱。

    但是真正让三司权力坠入谷底的,是巡抚和总督的设立。

    朝廷是无法直接管理全国这麽多的府县的,省级的行政机构还是必须的。

    特别是在大明经历了几次战争和动乱後,也需要有能够统筹一省力量的大员坐镇,才能开展好工作。

    在这种现实需要下,为协调三司矛盾,临时派遣的巡抚都御史逐渐常设化,统揽一省军政大权。

    如今大明,一省布政使如果不加巡抚或者总督头衔,那就等於是虚职养老的。

    但是巡抚可大可小,有负责一省乃至几个省的巡抚,比如当年抗倭战争时期的胡宗宪。

    也有只负责几个府,甚至一个府的巡抚。

    而且巡抚也是「临时性」的差事,也经常会撤换,并不是稳定的省级行政单位。

    在苏泽看来,这就是大明的行政体系,在中後期爆发越来越多问题的病根。

    缺乏一个可以随机应变,调和平衡一省内部问题的省级行政层级,结果就是朝廷的政令要麽出不了紫禁城,出了紫禁城到下面也执行歪了。

    所以这封奏疏的内容也简单,就是常设一省巡抚这个职位,并且明确由一省巡抚统领三司,总揽民政和日常监察的事务,明确一省巡抚为各府官员的顶头上司,知府的考核权归於一省巡抚。

    当然,非战时的一省巡抚,只有府县武装的调动权力。

    苏泽看着这份奏疏。

    其实这份奏疏讲了两件事。

    一个是户部改革的事情,另一个是省级机构改革的问题。

    按理说,这样两件大事,应该分开上疏,因为每一件事的阻力都是巨大的。

    户部是张居正的地盘,涉及户部的改革,必然会引发户部的人事变动,刚刚因为张四维而损失了不少力量的高拱,显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而且苏泽的户部改革方案是集权,十三清吏司合并为五大清吏司,这也就意味着会有很多人失去权力,那张居正作为户部的领导者,就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去维护这个平衡。

    而下一个改革的阻力就更大了。

    苏泽放下笔,喃喃说道:「行政机构————其核心本能,便是追求权力。」

    权力,是官僚体系的生命线,是其存在和扩张的终极驱动力。

    一个衙门,无论其设立初衷如何冠冕堂皇——「为民」「为国」「为社稷」。

    可一旦落地生根,其首要目标便不可避免地转向巩固自身权柄、扩张管辖范围、攫取更多资源,并竭尽全力抵御任何可能削弱其存在的威胁。

    那麽,他此刻要推动的常设一省巡抚、总揽三司之议,其本质是什麽?

    是权力的转移,是权力的集中,更是权力的下沉!

    将原本分散於布政使、按察使,甚至部分都指挥使司的权力(,以及原本由朝廷直接掌控的部分人事考成、监察纠劾之权,统统收拢到一省巡抚之手。

    这无疑会极大强化省级行政单元的权柄,使其成为一个拥有相当独立性和行动力的「中观」权力核心。

    「弱化朝廷之权————」苏泽心中默念着这个必然的推论。

    这听来似乎悖逆,甚至有些大逆不道。

    身为朝臣,竟在谋划削弱朝廷的集权?然而,历史的吊诡之处恰恰在此。

    大明立国之初,朱元璋以无上威权,行三司分治之策,其本意正是为了强干弱枝」,杜绝任何地方坐大的可能,确保朝廷权威直达府县,皇权如臂使指。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

    疆域辽阔、人口滋生、事务繁杂。

    朝廷中枢,纵有通天的本领,也无法事无巨细地管理数以百计的府、上千的县。

    可行政机构的本能,让他们宁愿将这个权力握在手里不行使,也不愿意下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