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45章 律令制度(2 / 3)
见《贞观令》《永徽式》诸篇,深有所得。」

    「唐以律令格式为四柱:律正刑、令立制、格补敕、式定程。四体相承,权责昭然。」

    「反观我朝律例,则例愈繁而弊愈深!刑部释律、都察风宪、地方援案,往往一案十解,胥吏因缘为奸。」

    「昔唐制可行,盖因三省六部制衡,宰相总揆律令修订。今中书门下五房已复相权之实,此乃重立律令制三百年未有之机!」

    李一元在信中,希望苏泽能推动司法改革,进行一次《大明律》的集合修订工作。

    所谓「诸律归於《大明律》」,修成一部大明上下都能通用的法典。

    这份法典,涵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类」,包含「刑、民、

    商」诸法条。

    然後李一元又提出,将历年判例中,判的比较好的案子,升级为「格」,编订「隆庆格」。

    这些「格」经过内阁的批准後,再由皇帝御准颁行全国,「格」可以定期修订增补删减,每次重新修订之後,都要通过印刷机颁发给全国,禁地方擅引私例。

    写完这些,李一元叹了一下。

    他这一次又帮了苏泽一次,希望苏泽能知恩图报,也帮他一次,推动律令制度的改革。

    李一元解开自己腰间的四个粮袋,不一会几胖鸽子飞扑进来。

    当胖鸽子飞进了苏泽的书房,苏泽知道了大捷的消息已经在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师,系统这次是真的给力了!

    叶尔羌汗被擒,这也就意味着西域最大的势力已经瓦解,这时候朝堂上最保守的人,也不会再反对成立安西都护府了!

    肉送到嘴边,岂有不吃的道理?

    自己只要静待消息传乎京师就行了。

    而让苏泽高兴的,是李一元的私信。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李一元这位大明首席法律专家,律法上的造诣实在是厉害,他已经意识到了律例制度的不足,提出要进行律令制度的改革。

    甚至李一元的律令制度改革方案,苏泽也大为赞同,不愧是重新修订过《大明律》的人。

    重修法典,这也是非常急迫的事情。

    上一次的澳洲开拓公司股票的事情,苏泽利用特别手段压了下去,但是也说明问题。

    大明的飞快发展,其司法体系已经落後。

    法律落後於时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面对种种新事物,却没有法律约束,结果必然是国家的混乱。

    最典型的,就是李一元几年前编修的《大明民律》,如今已经出现了滞後性,在有关商业法律的部分,已经出现明显的漏洞。

    一些狡猾奸商,勾结官府胥吏,已经利用这些漏洞来诓骗百姓了。

    不涉及刑事的民律如此,刑律就更是如此了。

    正如李一元所说,内阁权威日重,又有中书门下五房辅佐内阁,这时候是重订律法的好时机。

    可是要怎麽推动这件事?

    苏泽看看自己的威望值。

    这件事,既然是李一元提出的,那自然也要让他来做。

    而正如李一元所说的那样,律令制的核心,在於宰相制度,那要推动律令制度改革,李一元好歹也要是「相」才行。

    苏泽抽出一本空白奏疏。

    《请增补司法专务大臣疏》

    「臣中书门下五房检正官苏泽谨奏:为厘清法统、裨益治道,请增置司法专务大臣事。」

    「伏惟陛下绍天明命,再造乾坤,然疆域既拓,法治当新。」

    「臣观敦煌所出唐时律令格式诸卷,其制精严,权责明晰:律以正刑,令以立制,格以补敕,式以定程。四柱相承,垂范後世。」

    「反观我朝,虽有《大明律》为纲,然时移世易,律文难周。遂以「例」济其穷,然例出多门,解释纷纭;吏胥操持,因缘为奸。」

    「一案而十解,民无所措手足;例繁而弊深,国法威严渐堕。此非立法之失,实因修订乏专、统合无主也!」

    「今有一急,非专任大臣不可解!」

    「统合法源之急。当效唐制,集《大明律》为根本,汇历年成熟之判例、则例、诏敕,汰芜存菁,厘定等级,纂修《大明会典·律令篇》及《隆庆格》,以为天下法式。禁地方擅引私例,杜胥吏舞文之弊。」

    「臣伏惟请增置「司法专务大臣」一职,专责天下律令格式之修订、解释与颁行。」

    紧接着,苏泽掏出【手提式大明朝廷】,将这份奏疏塞进了系统。

    一【模拟开始】

    奏疏送达内阁。

    内阁首辅高拱支持你的奏疏,赞同在内阁中增设司法专务大臣,统筹进行司法改革。

    张居正也支持你的奏疏,认为需要正本清源,梳理国朝的司法体系。

    诸大绶虽然支持司法改革,但是反对增设大臣。

    刑部礼部本来是他的这个专务大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