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还有另外一些助力,也许能更快地达到我们的目的。」
林颖突然出声道:「其实观海很欣赏路导,也曾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亲自授予小金人,还在竞选成功後在推特上互动,能不能通过————」
既然博伊斯提出还需要继续对当局施压,她自然第一个想到了这些年同路宽夫妻有过公开交集的观海,但事发至今,他也一言未发。
只是这个答案用不着博伊斯解释,这段时间几乎被逼着了解了所有弯弯绕的刘伊妃就可以解答:「现在时机不大对,公开表态可能适得其反。」
林颖是世界顶尖的建筑师,虽然常年生活在美国,但对於律政并没太内行的认知。
美利坚宪法将联邦权力分作三支,FBI和司法部属於行政分支,大总管是他们的最高长官,这一点没错,但只有提名权,并没有直接指挥的权力。
这一先例是从1972年尼氏的水门开始的。
时任FBI局长格雷就是通过把来自大总管要求停止调查的指示和施压公开後,才导致尼氏被弹劾下台。
此後,美政坛形成了一个不成文但极为严格的规矩,大总管不得就具体个案直接指令FBI,任何涉入调查的接触都必须有日志记录,任何试图干预的行为都将面临妨碍司法的严厉指控。
尤其是路宽案涉及的法院也是司法分支,如果能顺利进入公开审理环节,将由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或维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管辖,也可能上诉或被最高法院直接提审。
这些法院的法官一经任命便是终身任职,大总管更加无权命令他们如何裁决。
那观海的作用在哪里?
此刻心中想到正在热播的《大空头》的刘伊妃知道,丈夫给自己留的最後一手底牌,是特赦。
此前的哈维、陈士骏、孙雯雯等人被指控的罪名叫盖茨、班农指使下控制在一定范围,但同样的招数没办法用在正主路宽身上,因为不给他安上国家安全相关的罪名就无法逮捕,小打小闹是动不了这位国际公民的。
「我们假设一个很极端的情况。」博伊斯顺着这个话头坦然道:「如果程序走到最糟的那一步,比如检方的证据链居然没被我们撕开,陪审团那边也出了岔子,那最後能捞人的,就是大总管的特赦权了。」
这一美利坚的特色权利制度非常霸道,不受国会制约,不受司法审查,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
一旦签署,联邦层面对该罪行的所有追诉和刑罚都将即刻终止。
历史上的特赦往往发生在任期最後阶段,福特在1977年卸任前赦免了尼氏,老Bush在1992年圣诞节赦免了前美利坚防长等等,这些特赦无一例外地发生在权力交接的窗口期,也即两三个月之後。
因为只有在即将卸下所有政治包袱的时刻,大总管才能将这项权力用到极致,而不必担心选票反弹、国会质询或民调滑坡。
观海亦是如此。
当然,这只是兜底中的兜底,特赦只能赦免路宽这个人,赦免不了他在北美被查封的资产,赦免不了问界、漫威、奈飞在北美的商业版图被以涉国家安全为由冻结、拍卖或强制拆分。
只有无罪判决,才能让这一切原封不动地回到他手中,才能叫对手无功而返。
刘伊妃同友人及律师交流了一阵,和博伊斯也算是互相了解了大概的情况,各自取得了初步的信任,便接着开始的话题说道:「关於你刚刚提到的施压,这次来北美我也有些打算。」
她谈起此前在国内对於游行、示威、助阵的亲友们的安排:
港澳是梅燕芳连同安乐、鹰皇、寰宇及几乎所有艺人;
湾省有侯笑贤、周杰仑串联起一批娱乐文化名人;
张一谋、范兵兵会在不久之後的威尼斯影展中和亲中的电影节主席马可穆勒协同;
内地当然更不必提了,甚至不需要组织,完全可以自发地造势。
伊斯听完刘伊妃列举的蓄势待发的声援计划,表情没有太大波动,等她说完了才缓缓开口,客气又直接:「夫人,这些声势在大中华区乃至整个亚洲都会非常可观,甚至可能成为国际新闻的头条,但对於华盛顿的决策层而言,它们更像远方的雷声,全球都会报导不假,但听得到却淋不到雨。」
「国会山的议员不会因为一首抗议歌曲就改变对国家安全议题的投票倾向,司法部也不会因为一位港星在红馆喊了一句口号就撤回密封起诉书,舆论战的主战场,必须放在这里。」
他指了指脚下。
张纯如接过话头:「这个我们已经安排好了,我通过费正清亚洲研究中心的关系已经联络了哈佛、耶鲁、斯坦福、伯克利、哥伦比亚、普林斯顿这几所主要大学的东亚研究所和部分法学院。学者联署公开信的事情正在推进,预计能在下周初发出第一封,签署名单上已经有几位在宪法法和国际法领域很有分量的名字,也不乏在司法部以及国会的权利者。」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