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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从神棍到大娱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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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七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飞不走!(4 / 7)
就改个认缴数字,从100万认缴到1个亿。我这边也认缴8000万,这样报表好看。」

    这是乐视确立七大生态後的第一笔内部定向增发,彼时许多金主认购了总额8亿的股权,提出用之前购买东山墅的杨蜜文化传媒公司提供担保。

    大蜜蜜当时心里存疑,因为当初这个公司成立的目的据丈夫所言,只是为了购买这套当时5000万左右、现价1.2亿的别墅避税所用。

    现在要我提供担保,是想做什麽?

    只不过在在彼时乐视如日中天、贾跃亭描绘的「生态化反」蓝图光芒万丈的氛围下,内心的天平彻底倾斜了(731章)。

    大蜜蜜自然不是愚钝之辈,相反,在娱乐圈的腥风血雨中历练出的敏锐与算计,让她在接到这份数亿担保的提议时,并未立刻热血上涌。

    乐视头牌女星进行了冷静的风险评估,其人的思考逻辑链在当时的认知框架下,很难挑出什麽错漏:

    对天仙深入骨髓的比较心与超越欲,是驱动她接受高风险方案的底层燃料,贾悦亭描绘的生态化反与上市蓝图,在她眼中就是一张可能让自己手持的股份价值呈几何级数膨胀的期权支票。

    这是一条刘伊妃、范兵兵都走过的路,还是因为同一个男人而成就,自己凭什麽不梭哈呢?

    另一方面,在彼时的情况下,不要说没有人认为乐视文化会倾覆得这麽快,甚至根本没有人会认为它会如此命途多舛。

    面相憨厚的贾老板的PPT和发布会极具煽动力与迷惑性,别说杨蜜这样的女明星了,煤老板和无数公募、私募投资人,甚至是复星这样的资本都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着实非战之罪。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莫过这次担保在自以为谘询了律师无碍後的大蜜蜜心中,是性价比颇高的交易——

    用一家注册资金仅100万、核心资产是别墅和明星经纪业务的公司,去撬动高达数亿的投资份额,进而分享乐视这个未来巨头的资本盛宴,在她当时的认知里,简直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当初买东山墅也好、成立公司也罢,钱都是许多金出的,房产已经从几年前的5000万升值到了1.2亿,提供担保也是以公司财产为限,就算都没了,自己有什麽损失呢?

    没有。

    但是如果成功,乐视的股份值多少钱?

    自己即将有看到刘伊妃尾灯的机会,这个梦想又值多少钱?

    女明星也谘询过律师,知道只要自己和这个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发生财产混同,就永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不致命。

    那现在许多金找专业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又是凭什麽认定她「混同」了,导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呢?

    答案在法律意见书翻到最後的附件材料中,也叫大蜜蜜看得目眦尽裂!

    排版规整的字迹揭示了一切:「该公司银行帐户流水清晰显示,在过去三年内,超过七笔来自影视剧出品方、品牌代言商的百万乃至千万级汇款,其付款方备注或附言为演出费、代言品牌费用。这直接证明,本应支付给女明星个人的劳务报酬,直接汇入了公司帐户,成为公司收入————」

    「公司帐户定期向股东杨某个人帐户支付多笔款项,备注为工作津贴、形象维护费、

    特支费,金额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但无对应劳动合同、劳务发票或明确合规的商业实质支持。同时,公司帐户支付了其人个人信用卡大额帐单、全国各地的高档住宅物业费、私人助理薪资等————」

    这是财务混同。

    「公司核心员工如经纪人、宣传、部分助理的劳动合同签订方为杨蜜文化传媒,但其工作内容描述大量涉及某女士个人演艺事务,薪酬成本100%由公司承担,但这些人同时也在处理本应属於个人工作室的业务。」

    「费用报销单据中,大量机票、酒店、餐饮、礼品、妆发造型等发票,经手人和报销事由模糊填写为业务洽谈、公关维护,但消费地点、时间与该女星个人行程高度吻合,且金额巨大,无法与公司可识别的具体商业项目对应。」

    这是业务和人员混同。

    再者,就是让越看越心如死灰的女明星几乎要扯着嗓子尖叫起来的,只有丈夫、曾佳这样的体己人才能获取的那些证据信息。

    大概是关於别墅的装修、家具、日常维护、佣人工资等费用,大量由「杨蜜文化传媒」公司帐户支付,但在公司帐目上被归入「办公环境改善」或「客户接待成本」的条目。

    这是经营混同。

    随後便是一些公司以及她个人的纳税申报,结合以上所有在现下的圈子里几乎是人人心照不宣的做法,足以达成《公司法》中那个经典的「刺破法人面纱」的结局!

    而这,只不过是圈子里人人都在做的事情,就像上一世兵兵折戟之前,谁会认为那些关於合同的潜规则有什麽大不了呢?

    这些当然是她不会同谘询的律师细说的,属於不能同外人讲的财务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