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时长做了详细的计算,交费天数962天的交费电度数,和计算实际用电数,相差约843.8度,平均每天差异约0.88度。
其中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182天计算用电度数532.27度。
平均532.27÷182=2.9度,水共25.78度÷182天=0.142度/天。
2018年加2019年减去放年假(11天+13天),实际用电用水天数706天。
计算用电共1214.32度÷706天=1.72度/天,计算用水共100.2度÷706天=0.142度/天。
2020年1月至3月25日,减去放年假11天实际用电用水天数74天。
计算用电共194.83度÷74天=2.63度/天,计算用水12.95度÷74天=0.175度/天。
朱玥在统计这数据都是以最大用量,和已经加了最大的损耗。
而且在统计过程中的实际用电电器及时长,都用明细的计算公式做手工计算。
这如何无法实际体现差异呢?这如果没有人为干扰又何来,统计中居家隔离的居家生活期间。
洗涤消毒最高峰时平均每天用电约2.63度,每天用水约0.175度。
物管给朱玥的交费电度数每天5.9度,和交水度数28天10度水又是如何产生的?
朱玥在与恶苟恶魔争分夺秒的抗争时刻,收到正大能量的回复。
申诉状态:已办结,回复结果:
“经核查,该物管公司,由于恶苟恶魔爆发期间,会对物管楼房进行定期的消毒。
楼道有时会残留些许味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所反映农药气味。
另投诉者所反映的,存在电表用电度数与实际用电度数,无法实质体现差异。
物管公司提供该住客用电量,每月都比较平均,近期也没有更换电表。
走访其它租户表示,未发现电量异常情况。
物管管理方,表示由于受恶苟恶魔爆发影响,有部分员工工作受到影响。
如租户近期停止租赁关系,愿意退还一半压金。
如须继续租赁也表示欢迎,在遵守租用规定的同时接受租客的监督。”
在朱玥2020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期间交费,度数为286度至297度,水交费度数为11度。
3月18日实拍水表从296度,至5月6日300度,4月18日296度至22日297度,5天显示1度水。
4月22日297度至4月27日298天,6天显示1度水。
4月28日298度至5月2日299度5天显示1度水。
5月3日299度至5月6日300度4天显示1度水。
朱玥实拍数据15天的显示3度水,而且是前期监控数到后期,由6天演1度变成4天1度。
朱玥:“请问物管公司,如果我没进行实拍监控?
是否会由原来的每月11度,电脑输入般变成每月22度呢?
如果不存在人为干扰,数据为何出现这种异常呢?
物管给朱玥的交费电度数,3月21日4988度至4月20日5139度。
4月18日5131.84度至5月6日5215.08度20天共83.24度,平均每天显示4.162度。
朱玥:“我的小公寓最大功率24小时开启的,电器是一台350瓦的小冰箱,和50瓦的电风扇,380瓦的后背应急电源。
我的理解是,在正常没有断电时,是有小损耗产生,是不存在运行。
如果不存在人为干扰?电表数据及我交费数据,是如何产生的?”
朱玥:“请物管公司解释一下,在我第一次实拍的,4月5日至4月7日,这两天的实拍数据。
第一天5.9度和第二天3.9度,随后就出现人工输入般的平均数。
在我4月20日交费后,及我向正大能量发出申诉,期间有不同的波动。
后期又随之变高,如果没有人为干扰,以我实际电器的实际用电情况,何来交费数额?
物管向正大能量职能部门,提交的是交费电与水度数较为平均。
请职能部门核实,如果存在高科技的人为干扰,是否可以做到数据的平均数。
我一直申诉的是有可能存在人为干扰,导致数据出现异常,并没有质疑物管的电表,和水表的质量问题。
还有农药味不一定来源于楼道,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查看现场,也只是片刻。
是无法监控24小时,更无法监控到我的承租期间。
其他租户有没有异常我不考究,他们实际用电情况我也不清楚。
我只知道我的实际用电情况,与我的评估数据,和交费数据那种无法解释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