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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真的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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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六十章 跳出律法外,不在道德中(2 / 5)
麽办呢?从旁支过继,立应继之人为嗣後,和奸生子均分;

    除非连个过继的人都没有了,奸生子才能继承一切。

    在万历维新之前,这个律法条文没有任何的问题,但万历维新之後,这个继承法就出现了一些问题,最大的变化就是,可以继承的财产实在是太多了。

    以前要分的主要是家财田产,现在是白银和有价票证,这东西要进行转移,真的太简单了,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员外们,都将白银和有价票证交给外室进行保管。

    这员外们活着的时候还好,可一旦一命呜呼,这些外室子立刻带着这些钱远走高飞,原配毫无办法。

    也就是说,大明的继承法,正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维新三十二年,大明正在发生一次前所未有的财富转移和交割,如何确保稳定,就成了朝廷、士林都十分关切的问题。

    一部分士林之人,仍然坚决支持外室子只能分一半,其地位和过继子相同;

    而一部分官员和士人,则认为应该提高外室子的地位,进而安抚那些手里攥着大把银票、股票的外室,让庞大的财富稳定转移交割。

    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能说服对方。

    「啧啧,吵的还挺凶。」朱翊钧翻阅着太子送来的一大堆奏疏,已经从就事论事,升级到了骂战的地步。

    保守派骂这些进步派,为了进步而进步。

    这外室子本来就是不受朝廷的律法和宗族认可,朝廷的律法本身就已经非常宽仁了,让外室子们有一半的财产继承权,居然还不满足,为了进步而进步,枉顾当下社会的伦理纲常。

    支持外室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继承权的人,一定养了一大批的外室,还有一堆的外室子,所以才要推行这个政令;

    进步派则骂保守派,为了保守而保守,骂保守派们枉顾现实,现实就是庞大的财富转移和交割,已经演化成了一场波及整个大明的继承者战争,纯粹的内耗,极大的增加大明的不稳定性。

    而从制度上支持上外室子同样继承财产,就是为了维持稳定。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不当官,自然只需要辩经,不需要处理事务。

    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甚至连皇帝知晓的几个社学博士,都亲自下场,参与到了这场论战之中,比如高攀龙、陈准等人,都对此发表了看法,基本态度都是支持外室子拥有同等继承权。

    高攀龙支持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财产继承,则意味着债务继承。

    大明律户令的继承法之中,已经有些不符合当下的情况了,就高攀龙所知,有数十个豪门大户,都将债务留在了家庭,把财富留给了外室子。

    这就导致出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债务有人继承,却无偿还能力,通过外室子躲避债务的情况屡屡发生,而外室子因为缺乏律法的支持,导致外室子跳出律法外,不在道德中。

    外室子本就是奸生子,本就不道德,而律法的规定导致这些外室子只要不继承本家财物,就可以逍遥法外。

    高攀龙举了一个例子,吴中郭氏。

    郭氏是富商巨贾,在万历维新中,成为了风口上那头猪,主要就是开海贸易,拉瓷器、铁锅到吕宋,拉棕榈油回大明,家产超过了三百万银,在八千富户里也能排到了前两百。

    郭怀生是前任的家主,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年少时需要结婚生子完成任务,选了个当时能接触的最好的、最适合的女人,成婚後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这最合适也最不合适,双方家世大差不差,这成了婚也是三天两头的吵架。

    妻子病逝後,郭怀生很快就有了继室,按照大明律法继室也是嫡出,生有两儿一女。

    这老话说得好,有了後娘,就有了後爹,这继室的孩子一出生,前面的儿女立刻失宠了,被打发到了吕宋。

    彼时郭怀生已经发家,娶的继室也是小门小户,所以这生活还在和睦,但和睦归和睦,一个听话的人,终究是少了些生活气,很快郭怀生就在外面养了几个外室。

    好巧不巧,这郭怀生的外室子里,出了一个天才,三岁能文、五岁能诗,郭怀生的心思一下子活络了起来。

    做生意难免借贷、积欠货款等等,郭怀生就把债务留在了婚姻里,把财富留给了这个外室子。

    郭怀生一命鸣呼,发妻、继室所出的儿女继承家业後,直接傻眼了,帐上一两银子没有,全都是亏空,亏空超过了七十万银,而外室子则继承了所有的财富,却没有承担任何的债务。

    更加恐怖的是,这些债务的债主们,根本无法对这个很有出息的外室子进行追债,因为外室子在名义上,没有继承郭怀生一分银,不继承财产,则不继承债务。

    而这个外室子对各种流言蜚语的指责,也是无所谓,他本就是外室子,指指点点而已,他一辈子都活在指指点点之中。

    郭怀生是高攀龙举的例子,而这种例子,绝非孤例,甚至正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就是高攀龙所说的:跳出律法外,不在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