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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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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正当防卫(2 / 4)
然非要作死,那就送你一程吧。

    这种情况下干掉刘强,叶飞理由很充分。

    他还在警局外面的时候,就已经感知到了2号拘留室所正在发生的一切:强抢警员佩枪、持枪威胁分局局长、当众弓虽女干民女…这些罪名,可都不小。

    还有一条,殴打关押在拘留室的嫌疑犯。

    为何这么说?

    据叶飞目测,那个浑身是伤、满身是满的胖大姐,多半是刘强的杰作。

    因为他在这里,其他人根本没有表演的机会。

    这些罪行虽多,但并不足以判处死刑。

    罪名还不够大?

    那就再加上一条:意图射杀打更人。

    有了这条罪名,足够枪毙十次了。

    没有证据?

    枪上刘强的指纹,是有力的物证。

    肖华,则是最有力的人证。

    别人或许不敢站出来指证刘强,但肖华一定会。

    他刚才的拦阻和隔挡,已经把刘强得罪死了。一旦没有“趁他病要他命”,那以后绝对没有好日子过。

    别说仕途了,老命能否保住都很难说。

    刘强睚眦必报。

    奈何不了叶飞,还奈何不了他这个小小分局局长?

    所以他比林妙音更想弄死刘强。

    这是叶飞想好的善后方案。

    确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弄死刘强,但叶飞不想那么麻烦,而且恁不痛快。一枪打死,自己和现场所有目击证人录份口供,后续交给肖华处理。

    岂不来得干脆利索?……

    叶飞图干脆,肖华却不这样想。

    在他看来,刘强可以死,但不能死在这里。

    那样,他会落得个失职、渎职的罪名。

    非但会受到刘家的报复,还会受到城主的打压。

    即便有叶飞照拂,前途恐怕也到头了。

    最多只是苟活性命于乱世而已。

    但通过法律途径弄死他就不一样了。

    虽说出庭当人证时也会得罪刘家,但那个时候案件已是扯明了说,他反而会平安上岸。

    在兴城,没人敢跟打更人对着干。

    刘家不敢、城主不敢,他肖华同样不敢。

    他肖华既是被刘强用枪顶着脑门威胁的受害者,也是叶飞正当防卫的人证,无论怎么说都必须出庭。

    面对两个庞然大物的较量,他敢作伪证?

    所以通过法律正大光明的弄死刘强,刘家和城主大概率不会记恨被迫于奈的肖华。

    对叶飞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普通人都可以正当防卫,打更人为什么不可以?

    持枪凶犯对打更人开枪,为什么不能实施反杀?

    因此,勇斗歹徒、救下数条人命的叶飞,大概率是会再次。(本章未完!)

    第211章 正当防卫

    成为兴城英雄的。

    叶飞不倒,肖华就没事。

    想到这里,肖华连忙叫道:“叶少,使不得!”

    不敢当众叫他叶大人,叫他叶少总归可以的吧。

    叶飞对刚才的一幕心头很不爽,认为肖华没有尽力拦阻刘强,此刻还想来阻止自己“正当防卫”?

    你特么想当两头倒的墙头草?

    我看你是在想屁吃!

    当下冷冷地看了肖华一眼:“使不得?我正当防卫持枪凶徒,为什么使不得?”

    正当防卫?

    肖华心下一喜。

    叶大人果然跟我想到一块去了。

    不愧是打更人,招招致命。

    这下,刘强是必须死了。

    “叶少,您确实可以正当防卫,但这样我可就难办了啊!而且,刘强的背后可是有人的。”

    肖华赶紧表明了自己的处境,顺便提点了一句。

    他唯恐叶飞不知道刘强跟兴城城主的关系。

    “背后有人?那敢情好!现在警方不是正在搞“百日行动”吗?正好将他的保护伞一并打掉。这样,肖局长就可以立下大功,说不定会官升三级呐。当然,如果你也是他的保护伞之一,那处境可就不妙喽。”

    叶飞这话既是实情,也有些许调侃之意。@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刚才林妙音受欺负,肖华竟然带着几名警员在一旁围观,这让他很不爽。

    所以说话才会夹枪带棒。

    身为大盖帽,不是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吗?怎能让罪犯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为非作歹?

    对方背景深厚,就听之任之?

    歹徒手中有枪,就不敢出手?

    你手中的枪是摆设?

    要你们这样的大盖帽干啥?

    就该好好向人家蜀省那个交警学习学习,面对持刀追砍路人的凶徒,在手中只有一个头盔的情况下,仍然第一时间上前阻止,勇敢与之周旋。

    交警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