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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一章 .庞高升引狼入室 赵军前世之死敌(2 / 3)
、赵有财到後院插食、喂狗,等爷俩再回到屋里,王美兰正往锅里擓荤油,准备炖豆角呢。

    见赵有财进屋,王美兰对赵有财说:「今天小梅过来,让她们摘豆角,我看结的可厚

    了,不摘都乾巴上边了。」

    「你种那些谁能吃了啊?」赵有财笑道:「一个园子,那都够半个屯子吃的。」

    「不行割点韭菜,腌上。」王美兰如此说,说的是生腌豆角。

    豆角那个东西,生吃没事,熟吃没事,不生不熟就不行。

    生腌豆角是将洗净的豆角用盐杀出水,然後跟韭菜末一起腌。当然,要用韭菜花那就更绝了。

    吃完早饭,赵军没着急下山,而是等到八点多钟,先给刘志刚打了电话,让他帮着跟稻花米厂、洋灰厂打个招呼。

    刘志刚答应得很痛快,随後赵军又往林场打了一个电话。

    这个电话打给周建军,让周建军跟周春明说一声。如果新宾那边的林区请他出手,不妨就答应下来。

    然後,赵军才开上他的桑塔纳GL,拉着王美兰、王强出永安屯直奔稻花县。

    与此同时,庞高升独自一人,开着大吉普穿山场直奔敦化。

    永安林区一路往东南,过张广才岭就是敦化,庞高升从永胜屯到敦化的团北林场,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多公里。

    庞高升早晨六点多就出发,中午之前就到了位於敦化的团北林场。

    庞高升一路打听,来到了孙家大院。

    能称作是大院,那肯定是很气派。

    孙家大院虽不如赵家大院,但也是四间半的大瓦房,前後园子加起来都得有半晌地。

    庞高升一进院子,院里狗汪汪一叫,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快步迎了出来,冲庞高升道:「是高升大侄子吧?」

    「你是老孙家三叔吧?」庞高升回应一声,那个孙向北拉着庞高升胳膊,一边往房前走,一边笑道:「快来,吴把头他们都到了。」

    没错,为了串联人对付赵家,庞高升昨天下午又到屯部往外打了电话。然後三家约定,在团北林场孙家聚会。

    庞高升进门入东屋,就见炕上坐着三个人。

    庞家跟着庞振东混参行的是庞高明,庞高升有自己的工作,也就是趟掩子抬大货的时候,他请个假过去帮忙。

    其余时候,庞高升都不参与行里事。

    所以,他还真不认识几个行里人,此时炕上这老中青三人,庞高升只认识吴保国。

    但此时,庞高升的注意力落在那坐在中间,脸上有大块老人斑的老头子身上。

    而这老孙把头名叫孙正平,江湖辈分比邵云金矮一辈,和庞高升他爷庞三眼是同辈。

    孙正平抬起左手,笑着对庞高升道:「孩子,我老头子右手不好使,你别见怪啊。」

    庞高升闻言,这才想起这老头子人送外号孙拽子,拽子不就是胳膊不好使麽。

    庞高升连道两声不敢,然後又冲吴保国抱拳:「吴叔。」

    「哎,高升。」吴保国应了一声,然後为庞高升介绍身边人,道:「这是我五外甥沈秋山,你俩论哥们儿就得了。」

    庞高升跟沈秋山打过招呼,然後上炕坐下。

    这时候,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拿着茶缸进来给庞高升上茶。

    「这是我孙子。」孙正平指着那年轻人,对庞高升道:「这是我大孙子,比你们小几岁,你还有秋山,你们仨都当自家兄弟处啊。」

    庞高升闻言,冲那年轻人一笑,那年轻人道:「你是高升哥吧?我叫孙胜义。」

    没错,这孙胜义就是赵军前世被坑的罪魁祸首。

    赵军上辈子拿他当最好的好兄弟,在俄罗斯带回三双皮鞋,一双给了周建军,一双给了解臣,第三双他自己都没舍得穿,给了这孙胜义。

    孙胜义压货缺钱,02年的时候,赵军就借给他一百万。当时说两个月还,结果两年後才还,而且一分钱利息没给。

    这赵军都不当回事,只认为是兄弟有难处,自己能帮就帮一把。

    可让赵军没想到的是,正是他这个好兄弟设局坑的他。

    「高升啊,听说你爹出事儿啦?」这话是孙正平问的,问的庞高升百感交集。

    庞高升点了下头,默不作声地接过孙向北递来的葡萄烟。

    「你们这是碰着茬子了。」孙正平这话是冲吴保国说的。

    「嗯呢。」吴保国叼着烟,点头道:「这小子可不讲究了,一点儿规矩不守。」

    吴保国认为,他开参王大会,赵军过去拉客商,回头自己再来参王大会就是不讲究。

    可赵军拉客商,是在他吴保国的参王大会彻底结束了之後。

    要真不讲究,赵军到的第一天就私下跟那些客商联系了。

    而且赵家帮开不开参王大会,完全不影响他吴保国的参王大会,两家根本都不存在竞争。

    可不知道是为沈秋山还是为了别的,吴保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