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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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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怎么能眼看着叫国家吃亏(5 / 5)

    何仲林和黄彪马上告诉张曼新,前几个月他们收到一份以“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的名义运作的《诚恳在中国征寻合资企业》的意向书。此意向书声称“长城公司”是一家跨国经营的华资企业,一贯致力于促进中匈两国的经济、文化的友好往来,坚持互利互惠和重义、守信的宗旨,以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与人类同发展,与社会同进步。这个名叫黄益溪的人持有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曼新的授权书,委任他为公司驻杭州代表机构全权首席代表,其代表处的地址在“中国杭州环城北路160号”,还注明具体地点在“万向大酒店5007室”,以及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等,同时注明了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在布达佩斯责任有限公司的信笺。

    谁知,王道海和黄益溪……

    张曼新想到此,马上告诉何仲林和黄彪,八百万元人民币暂时不要汇,他马上要到北京,届时再告诉他应该怎么办。

    张曼新来到北京,经过调查了解,果然是黄益溪伪造“授权书”,利用他的知名度,假借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的名义,招摇撞骗。

    张曼新气愤难捺地在电话中严厉斥责了王道海和黄益溪这种卑劣的罪恶行径。

    王道海苦苦向张曼新哀求,说他们已经花费了三十万元人民币,只要张曼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成以后,将骗到手的八百万元人民币来个二一添作五,双方各得一半。

    张曼新的答复是:“这种坑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我不干!”

    “老张,你听我说。”王道海劝告张曼新,“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四百万人民币,要是万一犯了事儿,责任由我们负,你只须说‘这事我不知道’不就与你无关了?再说,你一拍屁股就到匈牙利了,他们想找你也找不到呀!”

    “你们这是犯法行为!”张曼新严厉告诉王道海,“你们首先盗用和损害了我们公司的名誉,也严重损害了我个人的名誉。你们如果一意孤行,继续胡作非为,我就向中国有关司法部门起诉你们!”

    王道海仍不死心,进一步讨价还价地说:“老张,事成之后,我们只留下三十万,用于还债,其余七百七十万都给你还不行吗?”

    “这种靠犯法得来的昧心钱,你们就是给我一亿我也不要!”张曼新的话似刀劈斧剁。说完,他放下电话,又马上打通了宁夏中宁县碱沟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的电话,毫不犹豫地向何仲林和黄彪戳穿了黄益溪的诈骗行为。

    至此,国家的八百万元人民币得到了保护!

    张曼新虽然一分钱也没有得到,可他觉得心里比拥有上亿元还富足,还充实,还熨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