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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之万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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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暗夜杀鸡(2 / 4)
招募人手,或者是临时组建的队伍突然有人来不了,站在门口招募。在这地方也有大量闲散佣兵等待招募,只要价格谈拢,就会结伴出行。

    此时正是下午时分,属于高峰时期。除了招募队员的佣兵团,还有一些临时摊位。城里面买卖需要交税,性格随行的佣兵们就在城门外摆摊,大多数是从魔兽身上扒拉下来的东西,比如火焰虎的牙齿,暗影狸猫的皮毛,等等一下材料。不过,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叶寒风领着队伍直接无视他们,径直走到一个马厩旁。

    有商机自然就有追逐利益的商人。马厩是商人开的,不过,他们即便是开在成为,也必须给交税,听说价格不菲,而且并不是谁都能在这里开马厩。眼下只有三家正常营业,甚至他们都不避讳,直接把背后势力的旗帜挂了出来。分别是第一家族,第二家族和佣兵公会。

    叶寒风走进佣兵公会开的马厩,出示狂龙佣兵团徽章,登记之后,领了十匹老战马。至于为什么是老战马,租金便宜,能省则省。

    马厩对面的酒馆。

    饿狼佣兵团团长尼古丁早已经等得不耐烦,叶寒风还在领取战马,从马厩里出来一个人,笔直的走进酒馆。

    “那个就是狂龙佣兵团团长叶寒风,其他九个是他的团员。”

    尼古丁点了点头,丢出一枚银币,头也不回:“滚。”

    看着叶寒风的队伍,尼古丁大为失望,对着做在对面的人说:“肥猪头洛克亲自找老子,还以为是什么棘手的货色,靠,简直是侮辱老子。连铠甲护具都配不起,这是哪门子佣兵团?老二,你走一趟,把他们的脑袋给我送回来。”

    饿狼佣兵团一把手是尼古丁,二把手就是对面之人,名叫佛朗,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砍人脑袋,佣兵界给他取了一个屠头外号,是一个谁都不想惹的人。

    “大哥,”佛朗越看叶寒风的队伍,越不看好:“随便派几个人都可以弄死他们。”

    “老二,你还是走一趟,洛克虽然不怎么样,毕竟是给我们卖情报的主,就当给他一个面子,走个过场。”

    佛朗觉得很有道理,当即起身:“大哥,稍息片刻,我去去就回。”

    尼古丁也不在意,挥了挥手,仿佛已经看到任务完成,心情大好,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佛朗走下酒馆,伸手一朝,酒馆中立刻站起来二三十人,一个个不是披甲就是铁甲护身,装备堪称豪华。

    “都起来干什么?”佛朗不乐意了:“去那么多人,岂不是让人笑话?你们五个,跟我走。”

    佛朗带着五个手下,出门骑上高头大马,追杀叶寒风等人。

    老马识途,关键时刻能救人。但,老马终归是老马,体力不行,脚力不行。

    狂奔三里,胯下老马已经喘息不止。叶寒风不得不放缓马速,心里连连摇头,本打算日落之前感到格兰之森营地,眼下只能走夜路。抵达格兰之森营地休息一夜,明日一早进入格兰之森。

    肯塞尔城离格兰之森很近,对于繁荣的商贸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才有了格兰之森营地,其作用是挡住格兰之森,以免魔兽流窜,袭击商旅。很自然的,佣兵们就把格兰之森营地当作进入格兰之森的桥头堡和庇护所。

    队员们显得十分激动,德科诺兰学院校规是变态级的,想要离开德科诺兰学院都是一件难事,更何况离开肯塞尔城。十个人有八个第一次走出肯塞尔城,不兴奋才怪。

    叶寒风也是第一次出城门,不过,他相信佣兵界流传的一句话:一出城门深似海,刀头舔血生茫然。

    日落之前,一切都很平静。日落之后,周围渐渐陷入黑暗之中,虫鸣鸟叫,显得格外清晰。

    “注意安全,警惕野兽袭击。”

    叶寒风担忧的说了一句,队伍也不再是拉成一条线前进,而是聚拢在一起。高举火把,照亮一方净土。

    行了又一个小时,队员们开始进食。

    “库克,马尔斯,”叶寒风点名道:“你们和我一起放哨,等会儿乌克斯你们三个来换我们,给马喂一点水。要是在我们手里累死,要陪一大笔资金。”

    特种兵的习惯,叶寒风才不会做靶子一样的明哨,他一转身钻入黑暗中。

    临时休息的地方选择在道路旁的一小片空地,周围是茂密的树木,今夜乌云遮月,更显得暗淡无光。举得火把的空地就显得格外刺目。

    “混账,怎么还不来?”

    佛朗气急败坏的抱怨,他们的马都是好马,撒腿狂奔,能跑一个时辰,很快据跑到叶寒风他们面前,在一出惊现之处埋伏起来。他们人数虽然少,但每一个人都配备强弩,伏击之下,先用拌马绳绊倒叶寒风他们的马,一轮攒射,至少能射翻四五个,接着一拥而上,把从马背上掉下来,摔的七荤八素的人砍了。

    任务简单极了。

    只是佛朗等到日落,还不见叶寒风的身影,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回城去了。于是派了两个人走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