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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总的小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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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魏总小助理 35城郊失火案(2 / 3)
生酒醉后一个人跑到城郊的一座荒宅里休息。

    不曾想后来那座荒宅竟然着火了,而他便葬身火海。

    当时附近并无别人,据家人反应梁春生纵火自焚的可能性不大。

    警方最后查明失火原因,应该是吸烟后的烟蒂未熄灭而导致的失火。

    梁春生的死,被定性为意外。

    这个案子的案情并不复杂,没有发现人为纵火痕迹。

    那座荒宅也孤零零的,周围没有人家。

    所以,并没有造成其他的人身财产损失!

    因此案件在当时是顺利结案,没有人继续追查下去。

    至于梁春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梁春生,男,发生意外时四十岁,今年应该是四十三岁。

    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八十公斤。

    体格魁梧,身材匀称。

    从照片看,此人长相还算颇有成熟大叔的韵味。

    浓眉大眼,方脸膛,唇上续了一抹绅士胡。

    从照片来看,此人颇为讲究容貌。

    发型和小胡子,都打理得一丝不乱。

    在照片里还西服领带,打扮得仪表堂堂。

    而他本人,据资料显示生前曾在一家金店当经理。

    魏子勋看着照片,和他见过的那个烧焦的黑鬼,简直无法同日而语。

    他到底是不是梁春生呢?

    这案子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也看不出蹊跷来,莫非另有隐情?

    但凡有鬼魂出现,依照他目前的经验来看,都是有冤屈需要他帮忙伸冤的 。

    这个梁春生,到底有什么冤屈呢?

    如果那个烧焦的人,真的是他。

    就说明,这起简单的失火案,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警方虽然没有深入调查这个案子,因为不是刑事案件,只是个意外而已。

    但也对梁春生的基本亲属关系做了简单的调查:

    梁春生离异,前妻吴美娟和女儿小婷一起生活,目前自己开了一家小型宠物店。

    据吴美娟反应,梁春生跟她离婚是因为酗酒和家暴。

    没离婚的时候,酒后经常虐待妻子和女儿。

    邻里们对梁春生的风评也不好,说他这个人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渣男一个。

    没离婚的时候,就趁妻子不在家经常朝家里带各种各样的女人。

    离婚后,房子和女儿法院都判给了妻子吴美娟。

    一个酗酒和家暴的男人,是不可能将女儿判给他的。

    梁春生离婚后就搬了出去,为了便宜就租城郊的房子住。

    好在他的车判给了他,所以上下班也还算方便。

    失火那天,是8月20号。

    初步调查,妻子吴美娟和女儿小婷正在自己家里给女儿过二十岁生日。

    当时还有小婷的男朋友周俊,以及吴美娟的男朋友刘凯在场。

    案件发生后,周围的居民发现着火就报了火警。

    消防队将火扑灭之后,就发现屋里有具烧焦的尸体。

    所以接着又报了警!

    警察判断尸体是梁春生的依据,是因为他的车就停在荒宅外面的院子里。

    车里有他的驾驶证,和钱包身份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资料。

    而第二天联络他所在单位,说他旷工没来上班。

    梁春生的父母在外地,一时联系不上。

    而他的女朋友又不固定,不知该联系谁?

    最后联系了死者的前妻吴美娟,吴美娟提供了死者目前租住的房屋地址。

    警察在出租屋里,找到了梁春生的毛发样本,与那具尸体做了DNA比对。

    结果证实,死者就是梁春生。

    吴美娟帮着料理了后事,案件就彻底了结了。

    我和魏子勋反复看了好几遍资料,也没发现什么漏洞和不正常的地方。

    似乎一切都合情合理,证据确凿。

    魏子勋犯了难:

    “该怎么办?”

    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实在不行,就把案子从头再查一遍?”

    魏子勋头疼:

    “三年前的一宗意外失火案,怎么查?证据都烧没了,而且尸体也都火化了!”

    忽然他想到:

    “小魁,要不?咱们试着跟他沟通一下,问问他是不是梁春生?”

    我想起碎尸案时的惊恐遭遇,再加上听魏子勋说过的黑鬼。

    吓得赶忙摇头:

    “不成不成!要问你自己问,我害怕……不敢问!”

    魏子勋自己也没有勇气,单独面对那个黑鬼。

    只得放弃这个想法,决定再查一遍这个案子。

    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就在我们俩在屋里关门研究案情的时候,秦可凡就在总裁办公室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