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是条短裤,连短裤都破得露了屁股,一双赤脚,粗糙得像松树皮。
后来我们向上级反映,给他找来了一双小号的胶鞋,他捧着胶鞋,感动得哭了起来。他说自出娘胎以来,从没穿过这么好的鞋。大队卫生处的女同志还给他改做了一套小的军装,穿起来真像个小战士。由于生活好,精神愉快,还给他打了蛔虫,身体也好起来。
他同连里的小文书陈振华(军大来的)玩得最好,小文书比他大不了多少,常教他识字、算数,时间一长,李小玉不仅会写自己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算简单的加减法。小鬼机灵而勤快,打水、送信跑得快,也常到炊事班去帮忙。
队长张文义也很喜欢他,常爱怜地摸摸他的头,他也觉得很荣耀。整天蹦蹦跳跳,快乐得很,参加学习、讨论,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从不中途开溜,组织纪律性强。后来送他去卫生队当“学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