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条子这就是真借了,自己这边虽然也是本家,但关系离得远,这老两口一死,啥也轮不上自己,人亲近的叔伯兄弟和小保安老娘的娘家人不得拿着条子找自己要钱呢。
于是自然是不欢而散的,但这还没算完,因为人都有这种心理,我不是得不到吗,我就撺掇别人来争,总还能分几个呢。
于是组长这家人就联系了小保安那个法理上的妻子娘家人,你家女儿和这个小保安没离婚,这个小保安死了,这抚恤金和赔偿款你女儿也有份儿。
那边人听到这么一分析,一解释,哦,原来还真的可以分钱呀,还是法律上规定的呀。
这真是太好了!
原本这跑了的女人的娘家人也听说小保安死了,老夫妻得了一大笔赔偿款,正眼红呢。
但两家其实早就断了来往了,只能是巴巴的眼红,暗骂自己孩子没福气,分不到钱,这下好了,有人送了理由来了,还是法律规定的。
这多理直气壮的理由呀,这本就是我家孩子应得的。
这事儿也怪钟胖子和蒋大勇,因为他两人说了这里边计算了有这个遗孀的抚恤金,被这组长知道了。
好多农村人是不懂这个的,而且当时也确实计算了这部分进去,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必须计算这一部分进去。
其实两人说不说都无所谓,想来争这个钱的人,自己也能找到这个理由的。
法理上人家有权利主张,加上有心人推波助澜,人家来要,很正常得呀,人家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结婚证的意义所在,就是为了法理上去维护双方的权益。
就算意外死亡的是这个跑掉的女人,如果有赔偿金,小保安也是由权利主张的,因为两人没有离婚,而农村人,老婆都跑了,我还花冤枉钱上法院起诉离婚,会被人认为是傻子。
其实不然,有些时候还真的有必要,谁都知道,老婆跑了,协议离婚是没办法的,所以只能是起诉离婚。
这没离婚,包括这小保安今后的父母死了,这女人甚至还有主张遗产的权利,这就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没有解除法律上的关系,法律就会支持她。
而且一般情况下按乡下人的思维,你出了这个门,进了别家门,这边一切就和你无关了,这是常理。
是呀,一般情况下,这女方也不会这样搞,但是奈何这笔钱太大了,就不会有人跟你讲理了。
觊觎之心人都有的,况且还能被法律支持。
法大于理,当然农村人很多都不懂这个道理的。
所以这边娘家人和这个跑掉的女人就浩浩荡荡、理直气壮的来了一大帮子人,干嘛,要钱呀。
当然了,这边小保安亲近的叔伯兄弟肯定是要挺身而出的,这伙人也明白过来了,这也事关今后自己这伙人能不能吃上绝户的问题,你TMD的一个偷人私奔的贱货都敢回来正大光明的要钱,你是欺负我老牛家无人吗?
对了,这小保安姓牛,天天大家都是小保安小保安的叫着,谁也没去问过他姓什么,但张老板是知道的,因为他老婆也姓牛。
两家人干起来了,但这两家人干起来,关项目部被举报什么事情呢!
别着急,还有下文,就是关于法律的问题。
这边娘家人兴师动众,那边本家人摩拳擦掌,真是悲哀呀,真正的悲哀,一群人抱着吃绝户的心去争夺一个死人用命换来的钱。
这就不是悲剧了,是伦理惨剧和闹剧,天天都有两家人的代表在老两口的争辩,吵闹,说的话还极其的难听。
根本就视老夫妻不存在,也是,吃绝户的心思起来了,你老两口早点气死,还省去很多麻烦。
但吵是吵不出结果的。
所以呢这里边有聪明人,这聪明人谁呢,最开始想吃绝户的村民组长,这个混进人民群众中的坏人呢,让那个贱女人上法院去起诉分割。
按法律呢,确实是应该分割,但这又面临一个重要问题,法院讲证据。
第一证明这个钱是意外身故赔偿款。
第二死亡证明和结婚证拿来。
怎么来证明这个钱是赔偿款呢,这是私了的,赔偿协议老夫妻肯定不会拿出来给女方的,但总会有办法的,这么大一笔钱,老两口也不敢说是偷来的抢来的。
结婚证有没有?
结婚时两本,人手一本,即使女方没有保留,但是可以通过查户籍或者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证明呀。
最难的就难在这个死亡证明上。
人死了,烧了,埋了,谁都知道,但是死亡证明没有。
为什么没有,因为项目部没有上报,为什么不上报,你们懂的,也是林云过年前的焦虑!
有火化的证明,但是早就随着赔偿协议和赔偿款转款证明回了公司了,任何人都拿不到。
小保安是去了医院,但是直接去的停尸间,最后拉走火化,医院也没有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