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见了艾斯一面之后,多弗朗明哥已经放弃了把路飞、萨博收为己用的念头。
原因很简单,这两个家伙的性格,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路飞的性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心底却很善良。要染黑这样一个笨蛋,他会很累的。
萨博的父母是哥亚王国的贵族,他从小生活在哥亚王国的高镇贵族区。他从小就和那些心肠黑暗的贵族打交道,接受他们灌输的贵族理念,但是他却没有变成一个黑暗的贵族。
虽然多弗朗明哥可以染黑他们,但是这样做的成功率不大。这三个人就跟他那愚蠢的欧豆豆一样,朽木不可雕也!
不能收走,那就只有杀死和放生两条路可以选了。
艾斯和萨博倒是无所谓,多弗朗明哥还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要是随便蹦出几个小鬼就能挑翻他的话,那他也不用活了。
真正让他在意的,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小鬼——蒙奇d路飞!
因为在他看到的预言中,最后打败他的就是这个家伙。
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告诉他,最好趁着路飞还很弱小的时候把他干掉。现在把路飞干掉了,以后会减少一个麻烦。
但是他高傲自负的性格,又让他觉得这么做有些不妥。趁着路飞还小的时候干掉他,那岂不是证明自己怕了他?
他堂堂的多弗朗明哥,害怕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这是多弗朗明哥无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