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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三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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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好了与之对轰一记,怕也敌不过这怪力。

    “观你力道稍弱几分,本将军不欺负你,那就用兵器吧,打到你服!”说完花老头早就从里屋取了刀来,扔了过来。

    “仓朗”一声,一口长刀出鞘,声音不似剑声悦耳。反倒浑厚许多。刀长四尺有余,比一般的战刀还长上一尺。刀身宽约三指,通体乌黑,刀刃处闪着森白的寒光。

    此刀随林七征战十余年,沾染了不少鲜血,刀下亡魂数不甚数,戾气摄人。

    “好一把锋利的刀!”雨中雁乃江湖中人,乱世之中走南闯北,见过不少英雄豪杰,好的兵器也见过不少,但是沾染了无数人鲜血的大凶器,还是第一次见。

    “出招吧!”林七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

    雨中雁也一时技痒难耐,飞身而起,身法轻盈,金铁交接,叮当之声大作,火星四溅,剑法绝妙,大开大合,颇有大家风范,林七只是一味的防守,并没有主动出击,越防越来气。

    你一个色痞,耍一手君子剑是几个意思,越想越气。双手握刀猛然一挥,斩开对方的剑,火星散落只听嗡嗡声不绝于耳,那柄剑承着巨力不停的颤动,震的雨中雁手掌发麻,双手握剑,目光更加认真。

    几十个回合后,庭院中两人兀自站定,之前的交手算是相互了解彼此的实力,林七越打越气,雨中雁则是越打越心惊,此时双手早已被震的失去知觉。

    院门一直开着,不知何时围堵了诸多看客,在门口巴望着,堵得水泄不通。花老头也不喝酒了,戏看完了,没劲!

    下一剑,怕是要分出胜负了,气氛异常紧张,庭院中一碗口粗的银杏此时枝繁叶茂,在风中摇曳。一片树叶悠悠滑落,雨中雁瞬间消失在原地。

    人影闪动,火星四溅,叮叮当当几声响之后,众人再次看清拉开距离的两人。林七依然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对方早已归剑入鞘,安静的站在原地。银杏叶迟迟飘落在地。

    银杏树缓缓倒地,一个碗大的疤。

    林七胸口的衣服,也在大树倒地后崩开一道口子,那是被剑斩开的,林七输了。

    身后花老头顿时气得跳脚,一把摔破酒壶破口大骂:“你个兔崽子,自己想去百花楼是不是!”

    林七回头赶紧给花老头使个眼色,示意他住口,因为在雨中雁出手的时候,林七在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因此故意输了一招。

    “哈哈哈!没想到我仓洲城真是卧虎藏龙啊!”门口走进一行人,为首的是个书生打扮,林七没见过此人,但是知道此人,夏侯牧,现在是林七的主公啊!

    “啪啪啪!”话说完了,手掌还在拍。

    “末将见过主公!”林七单膝跪地!不能失礼。

    夏侯牧上前扶起林七,面带赏识之色道:“方才明明是军司马你赢了,我虽不胜武力,但是也练过些拳脚。何故要让他半招?”这一问让林七有点语结。他本想在这个新主公前藏拙,结果被人识破。

    “去了趟百花楼,一时腿软!”林七不要脸的解释。

    “哈哈哈!”夏侯牧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内心却如明镜,军司马藏拙,无非就是不想为他所用,跟随叶临渊去边关也好,这些人因为上一战,对他心存芥蒂,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化得开的。

    “那么你呢?”夏侯牧回首望向一侧的雨中雁,此人一身剑术登峰造极,最后那一剑,更是快如闪电。

    “在下输给了军司马,愿随他入伍!”雨中雁也明知自己不敌,若不是林七放水,输的肯定是自己。当着这个“书生”的面,如果不能为他所用拒绝他,怕是走不出这仓洲城的。

    “如此甚好!”夏侯牧说完便不再理会二人,而是迎上前去见花老头,行一书生礼,“见过花老前辈!”

    又来一个道貌岸然的瘪犊子玩意儿。花掌柜心里这么想着,也起身还了一礼。

    那块儿陨铁的事情,被传到了夏侯牧的耳朵里,今次前来,就是为了那块儿石头而来。

    铁匠铺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花掌柜带着夏侯牧等人进了房间去看陨铁去了。院儿中一干守卫站的笔直,林七长刀归鞘,百无聊赖,看着雨中雁懒得和他说话,坐着也不是,只好退到门边等候。以他的身份,还没资格跟随主公左右。

    约一盏茶的功夫,花老头又谈完了一笔大单子,带着满脸笑意随夏侯牧出来了。一路送至院门外。

    领走时,夏侯牧回头对林七说:“军司马如若愿意,可留守仓洲,边关荒芜,仓洲城这小院儿,是你安身之所,是去是留你自行决断!”说完,上了一辆马车,带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扬长而去。

    “瘪犊子玩意儿,收买小爷!”林七嘀咕一句,却不料背后被花老头狠狠一脚踹翻在地。

    “什么收买,那是老夫让了一大箱钱给你的好处!”说完一甩衣袖进门了。

    林七索性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若有所思,到底是去是留。这是一个大问题。

    傍晚时分,仓洲城内最大的府邸内十几人护送着一辆马车拐进了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