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陈水扁的真面目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04节 他的独子——未成年的千万小富豪陈致中(2 / 2)
    如依据监察院受理调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出炉的结果,说明吴淑珍是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赠与陈致中十万股的“南亚科技”股票,而陈致中是在当年九月十五日以每股二十元现金认购四万五千股的“南亚科技”,认购金额九十万元。所以,证明了他们是以内线价购得,而非当年市价每股三十一到六十三元。但遗憾的是,监察院并未加以调查是否涉及内线交易,也未调查吴淑珍花了两百万元认购这批股票的财产来源。

    阿扁岳父、母“赠与”房地产给其独子陈致中过程

    除巨股外还获得巨产

    另外,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一九九七年间财运亨通,不但身怀“巨股”,而且还在一九九七年的三月二十七日,从外祖父母吴池、吴王霞手中“赠与”了一间市价达两千万元的房子,地点就与陈水扁住家相连,陈水扁是“八号一楼”,这间房子是“六号一楼”。建物面积一样大,都是四十三点七一坪。

    这两间房子加起来多达八十七点四坪,“八号一楼”的后面,有间防火巷厨房违建,屡受社会批评,但是陈水扁硬是不拆。而两间中间打通,也属另类违建。

    而“六号一楼”的房子,是陈水扁以岳母吴王霞名义,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买进的。然后吴王霞在一九九六年底,一九九七年初,将一半的产权“赠与”陈水扁的岳父吴池,接着,以两个人的名义“赠与”其外孙陈致中。

    会这么大费周章的赠来赠去,目的无外乎是合法避税。吴王霞、吴池两个人,可以取得一年“两百万元”的免税额,而这间房子依估算,赠与税的课税核算基准约九百万元,如能每年减少两百万元,再加上赠与当年,其岳父母的赠与免税幅度共可达四百万元,于是,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七年三年间加以核算,就可能不用缴半毛赠与税。陈水扁是精通法律的人物,当然很懂得节税之道。

    只是,这间房子的取得过程疑点太多,比如,房子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长任内,是阿扁的岳父、母花钱买的?还是阿扁自己买的,而为了“洗钱”兼“避税”,才买在其岳母名下?

    疑点之二:当时阿扁自己已经坐拥五间房子,为什么还需要岳父、母来赠与房子给阿扁的小孩?

    疑点之三:阿扁的岳父、母除了吴淑珍外,本身还有其他子女和孙子女,为什么不把房子赠与自己关系更亲的儿子或孙子,而要赠与外孙?

    阿扁一直没有对这方面的质疑向社会做出交代,足证其心虚。

    在一九九八年,这间房子的屋龄虽已达二十七年,但地段属于台北市精华的民生社区,土地公告现值高达每坪四十六万元,究竟陈致中受赠的过程里,陈水扁缴了多少赠与税,也有必要向社会交代。

    从这些台面上的财产估算,陈水扁不到四年的市长任内,财富多了至少四五千万元。看来,照这样累积下去,陈水扁在李登辉七十六岁这个年纪时,肯定会青出于蓝,超越李登辉。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旁的这栋大楼,

    阿扁有间近四十坪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