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暗夜之贼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导读(2 / 2)
就在俱乐部里舆他人闲谈。拉菲兹对于朋友的态度也比福尔摩斯热情得多,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典型,知性的交往胜过感性的交流;拉菲兹与小兎宝则情绪起伏极大,热情的时候,拉菲兹叫他:“我忠实的小兔子”(My Fait);冲突的时候,小兎宝对他可以是“带着新的恨意与鄙视”,简直像一对新陷入恋情的情侣。

    推理小说真正对“犯罪”的态度产生根本的变化,我觉得还是要等到美国小说家达许·汉密特(Dast,1894-1961)等人的出现,才给了推理小说彻底翻新的哲学与态度;在那个被称为“犯罪小说的美国革命”的创作风潮里,我们才看到对犯罪全然两样的了解,对犯人的人格与动机,对侦探的角色与功能,也才能提出根本不同的诠释与路径。不过,这是另一个很长的故事,也许我们在这里并不宜说得太多。

    有趣的是,福尔摩斯和拉菲兹都在推理小说史里流传了下来,成为两个传统;福尔摩斯成了“大传统”,拉菲兹成了“小传统”。在福尔摩斯的主流底下,一条不絶如缕的拉菲兹创作持续在我们的閲读活动中。除了我上面介绍的拉菲兹式的创作外,在赫尔南死于一九二一年后,先有贝利·普隆尼(Barry Perocher)重写拉菲兹短篇。拉菲兹,以一个暗夜之贼的出身,在閲读史上能得这么多读者的支持,也可算是不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