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大败局Ⅱ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铁本之死与建龙之活(2 / 2)
本事件后的1个月,中央电视台曝光建龙事件,其违规行为主要有3项:一、违规审批,将本应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变成了地方审批;二、未获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三、短贷长投,将银行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转成固定资产投资。从这些情况看,建龙违规性质与铁本非常相似,因此,它被称为“铁本第二”。建龙被喊停的时候,其建设进度也与铁本差不多,炼铁高炉、热轧车间、码头等都基本建成,实际投入资金已达48亿元。项目停建消息传出后,复星的股价应声大挫。当时,唐万新的“德隆系”刚刚开始崩塌,同样为民营资本运作高手的郭广昌颇受关注。7月,有媒体披露“复星系”被有关银行列为“慎贷”黑名单,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风险,复星一时间黑云压城。

    与铁本不同的是,在事件发生后,尽管宁波市计委、国土资源局等6名干部受到了处分,但是建龙和宁波方面均没有人员被拘押,项目的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更是没有受到行动限制,他仍有自救空间。在被查处后的第一时间,复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和宁波建龙及股东没有任何关联。9月,郭广昌在杭州的一次长三角论坛上又突然暗示,建龙还隐藏着一家“影子股东”,那就是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永好的新希望集团。

    郭广昌的暗示,无非为了不断测试上层对建龙事件的处理底线。从后来的事态发展看,真正让建龙项目峰回路转的是浙江一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的参与。

    就在建龙项目开建的同时,杭州钢铁公司在宁波大榭岛也开始筹建一个占地5400亩的钢铁项目。由于拆迁等问题上的纠缠,当建龙工程已经建设过半的时候,杭钢的大榭项目还没有正式动工。

    建龙搁浅后,浙江省政府当即提出了整合建龙和杭钢的意向。对此,处于有利位置的杭钢董事长童云芳放言,“要么控股,要么不参与”。郭广昌当然也不甘心被吃掉,他在杭州的那次论坛上便明确表示,政府综合考虑杭钢与建龙的发展是对的,但整合必须要以改革的方式,而不是以老套套,必须以最优化、最有竞争力的市场方式来解决以谁为核心的问题。他对记者说:“国有企业参股可以,控股得让民营企业来。不要借宏观调控之名,让国有企业来控制民营企业。”《财经》在关于此事的评论中设问道:“在这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政府的谈判中,已被判定违规的前者显然居于弱势地位。但问题在于,是否一定要让国有企业控股才可以放行?”

    郭广昌的挣扎和传媒的设问被证明是无效的。2004年8月,一个消息已经传遍财经圈:杭钢与建龙初步达成重组协议,杭钢持股51%,郭广昌方面持股49%。关于建龙事件的处理意见也如期下达,国务院将宁波建龙钢铁违规项目的处理权限下放到浙江省政府。这意味着,重组后的建龙项目获得“合法准生”。

    2006年初,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6〕434号”文核准了宁波建龙钢铁项目。根据批文,国家发改委同意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结合自身结构调整,对宁波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由杭钢集团作为控股大股东,联合其他股东,将其重组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郭广昌以牺牲控股权为代价,死里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