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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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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帝国的逻辑(2 / 7)
高兴,就断然把孔仅撤换掉了。接替孔仅的两任官员――客和张成,都不能让武帝满意。公元前110年,45岁的桑弘羊升任治粟都尉兼领大农令。

    从青年时期就在武帝身边行走的桑弘羊成了专营政策最忠实的执行者,在出任大农令之后,他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对郡国盐铁官分别予以整顿,并增加了设置盐铁官的地区,使得帝国之内的盐业管理机构达到三十五处,铁业管理机构则多达48处,这一管理体系日后不断修补、完善,一直运转了一千多年。

    在桑弘羊的治理下,盐铁专营的成效非常之大,起到了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出现重大突破、中央财政收入大大提高以及沉重打击了地方势力等多重效用。

    首先,在政府投资的驱动下,生产规模得到了空前的放大――这是所有国营事业的共通之处。许慎的《说文解字·盐》中描述,“河东盐池,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百六十里。”这当然是非常大的规模了,非私人事业所能及。据当代史家陈直等人的研究,汉初从事冶铁业的人员起码在五万人以上,每处铁官则平均多达一千人,在官营之前,国内最大的私营铁器商的人员规模亦不过如此。据南阳瓦房庄汉代冶铁遗址的发掘,其总面积达到了12万平方米,在三千平方米的已发掘区域,就找到了三个铸造区和一个炼钢锻造区,发现熔铁炉7座、炒钢炉数座,还有烘范窑残迹和大量耐火砖、铁渣等等。

    在主持专营事务过程中,桑弘羊已经非常清晰地意识到,由政府投资的国营事业在规模化生产上比私人企业大很多,他说,“政府把工匠召集起来开展生产,要钱有钱,要器具有器具。如果让私人来经营,难免格局不大,产品质量参次不齐,现在由政府统管盐铁事务,统一用途,平衡价格,官员们设立制度,工匠们各尽其职,自然就能生产出上好的商品来。”在经济思想史上,这是第一段论述规模化生产优势的文字。

    因为有了规模化的经营,西汉的冶铁技术也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和推广。杨宽在《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一书中对此有详尽的描述,比如铸铁柔化处理技术和炼钢技术,在西汉初年还很不普及,但官营冶铁后却得到了迅速推广,工艺也更为成熟。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汉人的铁器制造技术是最为高超的,远非周边少数民族可以相比拟,《前汉书》记载,匈奴与汉军作战,需要用五人才能抵挡一个汉军,主要的原因正是,铁制兵器上的技术落后。汉武帝之所以能够开疆拓土,无往不利,这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盐铁专营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当然是最大的。据计算,当时每人每月平均食盐在三升左右,以全国人口五千万计,是一个庞大而稳定的需求市场,宋代司马光在中认为,盐的专营利益非常之大,估计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一半。自此,朝廷又出现了“用饶足”的景象。

    盐铁专营的最后一个成效,则是全面地打击了地方割据力量,在经济上大大地保障了中央集权的重新形成。在管仲、商鞅之时,实施专营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收入,提振国力,而到武帝时期,则显然不仅于此。盐铁专营后,拥有上千人规模的私营生产企业不复存在,商贾豪强的隐患去除大半,而地方诸侯则被剥夺了最大的收入来源,与中央对抗的力量自然锐减。《史记·酷吏传》中记载了一则故事,赵国的冶铁业很发达,赵王多次投诉中央委派下来的铁官,张汤把他顶了回去,致使赵王对他颇是怨恨。这便是地方诸侯与中央争夺冶铁权的一个佐证。坚决执行专营政策的桑弘羊也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说,“由中央政府把盐铁专营起来,不仅仅是为了利益,还为了重归农本政策,抑制商人,拆散朋党,杜绝兼并之路。”

    除了控制住最为关键的盐铁产业之外,桑弘羊还创造性地对另外一个高营利性产业――流通产业进行了国有化改造,其手段有二,一曰“均输”,就是统购统销,一曰“平准”,就是物价管制。

    根据汉律,郡国都必须向朝廷贡纳当地的土特产,由于交通不便,这些贡品的运输成本很高,而且采购、保存十分烦杂,甚至存在各地商贾乘机哄抬物价的情况。桑弘羊就提出了均输的办法,规定所有贡品均按照当地市价,由政府统一采购,然后由官办的运输机构再运往其他不出产此类物品的地区高价出售。桑弘羊在大农丞之下设立均输令,各地设均输官,建立起一个由中央统一管理的国营商业网络。

    在大力推广均输法的同时,桑弘羊配套采取了一项新的物价管理措施,是为平准法。就是由国家来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它与均输相辅相成,成为中央政府控制市场、从流通领域获取利益的重要工具。史家吴慧在《中国商业史》中具体解读说,平准是“坐贾”的性质,是在物价波动时来调节商品的贵贱,购销差价较小;均输是“行商”性质,在地区之间调剂物资余缺,较大的地区差价是其获得巨额利润的主要来源。两者,一是管理零售市场,一是掌握批发环节,内容有所不同,但两者又是互相配合的。平准要靠均输来提供货源,均输而得的商品要通过平准在市场出售。平准等于均输的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