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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待宰的羔羊(6 / 6)
应该这样做!你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很出色。你是不是也刚好知道鳏夫接下来要做什么?”

    “给某个人打电话。”兰比亚斯警官说。

    “对,很可能是那样。不过我已经给我妻子的姐姐家打过电话了。”A.J.点头,“如果这是短篇小说,我跟你到现在已经被写完了。一个小小的讽刺性转折,然后就结束了。所以在散文以外的文字世界里,最雅致的就属短篇小说,兰比亚斯警官。

    “如果这是一篇雷蒙德·卡佛的短篇,你会给我些许安慰,然后黑暗降临,这一切就会结束。可是这个……我还是感觉更像是一部长篇小说,我是指从感情上来说。要过上一阵子才能经历完,你知道吗?”

    “我说不好我是不是知道。我没读过雷蒙德·卡佛,”兰比亚斯警官说,“我喜欢林肯·莱姆。你知道他吗?”

    “那位四肢瘫痪的犯罪学家。作为类型写作还不错。但是你有没有读过什么短篇小说?”A.J.问。

    “也许上学时读过。童话。或者,嗯,《小红马》?我觉得我当时应该读过《小红马》的。”

    “那是个中篇。”A.J.说。

    “嗯,对不起。我……等一下,我记得上中学时,读过里面有位警察的一篇,有点类似于一桩完美的罪案,所以我记得那篇。这位警察被他老婆杀了,凶器是一块冻牛肉,然后她做好了给另外——”

    “《待宰的羔羊》,”A.J.说,“那个短篇叫《待宰的羔羊》,凶器是一条羊腿。”

    “对,没错!”那位警察高兴起来,“你真是懂行。”

    “这一篇很有名,”A.J.说,“我妻子的家人应该随时会到。我很抱歉,我刚才把你比作一位‘不重要的配角’。那很无礼,而且你我心知肚明,在兰比亚斯警官更为辉煌的传奇中,我才是‘不重要的配角’呢。跟一个书店老板比起来,警察才更有可能成为主角。您,警官,自成一类。”

    “嗯嗯,”兰比亚斯警官说,“你这话说得不无道理。再回到我们刚才所说的。作为一名警察,我对那个短篇的时间安排有疑问。比如,她把牛——”

    “羊。”

    “羊。这么说她是用那块冻羊腿杀人,然后没有解冻,就把它放进烤炉烹制。我不是什么蕾切尔·雷,但是……”

    等他们把妮可的车从水里吊上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冻住了,在太平间的抽屉里,她的嘴唇是青色的,让A.J.想到她为最新一本吸血鬼什么的举办图书派对时用的黑色唇膏。对于让傻不拉几的十几岁女孩穿着舞会裙来小岛书店闹腾,A.J.不感兴趣,但是妮可——她居然会真的喜欢那本关于吸血鬼的破书和写那本书的女人——坚持认为开一次吸血鬼主题的舞会对生意有帮助,而且也好玩。“你知道什么是乐趣,对吧?”

    “模模糊糊。”他说,“很久以前,在我还没卖书之前,当时周末以及晚上都是我自己的,我读书是为了愉悦,我记得当时有乐趣。所以,模模糊糊地知道,没错。”

    “让我来刷新一下你的记忆吧。乐趣就是有个聪明、漂亮、随和的老婆,每一个工作日你都跟她一起度过。”

    他仍然能想起她穿着那件可笑的黑色缎子裙的样子,她的右臂懒散地抱着前廊上的一根柱子,她的嘴唇漂亮地涂成一道黑。“可悲的是,我的老婆被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你这个可怜的人儿啊。”她穿过前廊,过来吻了他一下,留下一道淤伤般的唇膏印迹,“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也变成一个吸血鬼。不要试图反抗,你那样做可就再糟糕不过了。你一定要酷起来,傻子。邀请我进去吧。”

    <hr />

    注释:

    中的主人公。</a>

    和中的人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