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具体描述了《痛苦的裂变》促使联想怒撤2000万广告费的经过和原因。
“由于联想对中文媒体强大的控制力,关于‘柳倪之争’的讨论,信息不对称,成了一边倒,除联想官方言论外,‘反方’意见几乎不能发表。2000年1月3日,《计算机世界》新千年第一期以8个整版篇幅发表《痛苦的裂变》,因为该文涉及‘柳倪之争’的根源,且不合联想官方口味,被联想处以停止近2000万广告费的惩罚,那么,《痛苦的裂变》究竟在哪里冒犯了联想?这点联想没有挑明。
本来,这篇文章是《计算机世界》记者蒋青玥通过对计算所和联想发展的调查研究写出来的,它探讨了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产业化、企业和研究所关系等问题,不应引起联想官方的反感,但文章披露了某些鲜为人知的情况,这可能得罪了联想官方,例如《痛苦的裂变》专题中《缠绕的痛苦和委屈》一文,专门写“柳倪之争”,蒋青玥这样写道:
“倪认为柳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为,柳传志在没有通过北京联想董事会的情形下,私自将北京联想从中国银行借来的钱转借了552万美元给一个香港的私人公司,即香港导远的吕谭平等四人。”
“港方人员于1998年离开了香港联想的经营管理层,带走了约2亿股的股票,但贸促会仅有1500万股权,原本素昧平生的香港人没花多少力气,便依仗联想人劳动创造的财富摇身一变,成了亿万富豪,而为联想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倪光南和柳传志等创始人却几乎赤贫(2000年1月的柳传志还没有拿到后来的股权)。”
“柳的这种贷款行为可能已构成违法。因为国家明文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准借贷资金,贷款给私人负债持股也是违法的。1998年中科院在调查结论中确认,柳传志向港商提供巨额贷款确有其事,但未对此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理做出评价,并指出柳个人确实并未从中获取好处。”
也许还有一些,但仅仅这些披露,恐怕就足以若恼联想官方了。
首先,吕谭平等人在香港联想上市后确实成了数十亿港币的富翁。联想曾大张旗鼓的在媒体上宣传联想想出多少个“百万富翁”,但为什么出了几十亿港币的“亿万富翁”反而不宣传?非但不宣传,连披露一下都要受到制裁呢?
……吕谭平等与香港联想原来的另一股东贸促会相比,“贸促会仅有1500万股权”,为什么吕谭平等能比贸促会等多拿1.8亿多股呢?是因为借了552万美圆,简单做一个除法,吕谭平借钱买到的股票价格大约为3美分(合港币2毛多),而据联想老员工说,香港联想上市时,他们从股市上买到的股票是港币2元多。更令人羡慕的是,吕谭平不但拣了便宜货,而且连腰包都不用掏,难怪联想有人说,“如果当初这552万美圆借给我,我不就成吕谭平了。”刚进联想时吕谭平不过小康水平,这552万美圆他当然承担不起,好在一切有联想担着。
后来联想官方为平息由此引起风波,曾大力宣传吕谭平的贡献,好象不给吕谭平这么多好处就对不起他。现在高科技公司给干股也是有的,不过拿“干股”后这些人要留下来做贡献。哪有箱吕谭平一样,拿了2亿干股(后来联想股票1分4,就是8亿股),造成香港联想巨亏,然后抛股套现后,就金盆洗手,一走了之呢?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之后,网络上质疑联想的稿子越来越多,质疑联想的最大声音往往集中在两方面,第一是股权迷雾,特别是香港联想的问题上的负债持股,如王和蒋所说,柳传志凭什么借522万美元给吕谭平?(柳传志后来在凌志军的书中公开对调查组解释是出于北京联想控股香港联想的前提条件。)第二是联想在早年的创业当中,有多大程度是钻了国家的空子,柳传志到底有没有用非法的、灰色的手段为联想聚敛财富?
这两点和倪光南当年的告发也不谋而合,倪光南始终认为,是柳传志借款给吕潭平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柳传志个人有腐败和经济问题,这在他给国务院写的信里都有明确表示。
2005年1月当年撰写《痛苦的裂变》的蒋青玥在他创办的hY博客上发表了一封给审计署的公开举报信,在信中他表明了自己介入“倪柳之争”的过程和立场:
“我从1999年9月2日,中国联想集团召集新闻发布会,公开开除倪光南院士以后,开始以记者身份介入此事。……《痛苦的裂变》长篇报道,因其中4000多字触及“柳倪之争”的根本问题,首次在主流媒体上质疑:1994年香港联想上市,柳传志在资本运作中可能已涉嫌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而导致当时柳传志主导的联想集团停止了在计算机世界报业集团每年约20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入……
……
联想自《痛苦的裂变》之后,开始不断解密并向舆论界抛出一个又一个关于“柳倪之争”的解释。我从未间断对于此的关注,并于2003年5月开始,试图继续对它进行调查。无奈,因我当时在健康上已因劳损过度,患病一年有余,加上一些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