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碳化硅生产商的美国金刚砂特设联盟。案件立案调查后,中国生产厂商积极会同美国进口商聘请了具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进行应诉。1994年4月,DOC公布了终裁结果:青海、内蒙两公司被裁的低税率,使他们即使被征反倾销税也可以继续出口,而且有可能成为全国惟一两家可对美国出口碳化硅的公司。1994年5月26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无损害的终裁裁决。至此,碳化硅反倾销一案以中方胜诉而告终。
1994年
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376.67%的高额反倾销税后,中国大蒜从此退出了美国市场。
中国一次性打火机制造企业遭遇美国反倾销,57家企业只有3家应诉,结果有2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降到0,一家企业降到20%,而其余没有应诉的54家企业,都因被征收197.85%的反倾销税而失去了市场。
墨西哥对原产地为中国的棉纱、棉布征收高达331%的反倾销税,服装征收537%的反倾销税,鞋类征收的反倾销税高达1105%。
1994年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根据美国养蜂协会和美国蜂蜜生产商的起诉,对来自中国的蜂蜜进口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年6月,商务部对我外经贸部和商会以及有关的应诉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中方同意对美蜂蜜出口采取限定数量和价格。为此,双边政府于同年7月3日开始草拟中止协议。
本次反倾销案是中美政府之间用中止协议(SUSPENSION AGREEMENt)条款来处理反倾销案件的第一个案件。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彩电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1994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抽屉导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5年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做出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0~55.69%;1995年10月26日,申诉方申请撤诉。
1995年
1995年4月1日,欧盟对所有中国彩电企业征收25.6%最终反倾销税率。
1996年
1996年4月,保护美国制动鼓和制动盘零件市场厂商联合会提出反倾销请求,美国商务部开始了对从中国进口的制动鼓和制动盘的相关的反倾销调查。1997年初,美国商务部发出了最后裁决,裁定从中国进口的制动鼓和制动盘正在或可能将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在美国出售,因此美国的相关产业利益实质上受到了损害,发出了反倾销令。同时,美国商务部做出结论,认为被起诉的出口商的事实上的独立性已经得到成功的确认,并向各出口商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反倾销税率。
1996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1997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做出终裁:淮阴外贸公司反倾销税率为91.50%;盐城外贸公司为108.05%;滨州地区进出口公司为119.39%;江苏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安徽粮油进出口公司、南通德吕水产公司和盐城宝龙水产公司均为122.92%。中国光大贸易公司为156.77%;普遍税率为201.63%。
1996年11月5日,美国钢铁巨头日内瓦钢铁公司和海湾国家钢铁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反倾销申请,称来自乌克兰、俄罗斯、中国、南非的定尺碳素钢板在美倾销,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要求美国商务部对上述四国对美出口钢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其中要求对中国征收10.01%到45.84%的反倾销税。1997年10月24日正式签署了对中方有利的中止协议。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同时公布了俄罗斯、乌克兰、中国、南非四国定尺钢板的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税率和中止协议。中方应诉企业被裁决17.59%和128.59%的高税率,其他三国也遭到倾销幅度从26.01%到237.91%的裁决。12月2日,美国贸易委员会一致裁决包括中国在内的四国输美定尺中厚钢板对美国相关行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从而中止协议得以生效。
1997年
1997年2月4日,中国产一次性打火机被韩国打火机协会起诉为倾销。1997年9月26日做出产业损害的最终裁决,对中国产一次性打火机征收了反倾销关税。因中国企业没有应诉,被征收了5年幅度为32.84%反倾销关税。
1997年4月4日,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向韩国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产糠醇征收反倾销关税的申请,1997年11月3日召开了产业损害听证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应诉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陈述了中方立场,韩国财政经济部把审查决定反倾销关税的最终期限从1998年1月16日延期到1998年2月16日,并于这一期限的最后之日申请人撤诉申请,中止了对中国产糠醇的反倾销调查。
1997年7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小龙虾征收反倾销税,终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是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