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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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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拯救中国?2009-2010年财政刺激计划(4 / 9)
发放贷款。这与西方经济体银行业堆满了眼看要变成坏账的按揭贷款,衍生金融产品乏人问津的冷清场面截然不同。西方银行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出现流动性紧张,不愿向高风险的经济主体放贷。中国的银行业虽然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但不缺乏流动性,而且放贷意愿非常强烈。

    财政刺激计划:微观

    我们再来花一些时间研究一下这些投资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运作的。首先,我们来看项目的审批程序。

    在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下,根据投资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某些性质重要(如政府投资或限制类投资)或规模巨大的投资项目实施之前需要上报地方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甚至国务院核准。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原则报相应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无须核准。核准类项目的相关程序较备案类项目复杂。甚至在提出核准申请前,待批准项目还需要获得许多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件,包括环境评价报告、土地预审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某些项目还需获得投资项目对当地水系统的影响等方面的许可文件。

    当然,办齐这些手续和文件需要时间。一旦这些手续准备就绪,就可以正式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通常在项目上报前,需要征询发改委的意见,获得其支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很难顺利通过所有审批。一些中型项目由地方发改委负责进行核准,而大型项目仍需国家发改委把关。

    国家发改委承诺将政府投资审批时间在材料齐备的基础上缩短到15天。但如果需要补充新的材料,或由于某种原因,拟投资项目需要搁置时,审批速度会放慢很多。此外,准予立项后,还需要获得土地使用审批和规划许可,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总投资额的60%~70%依靠银行贷款融资),之后才能破土动工。

    在中国,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改委的项目审批。当投资主管部门希望降低投资增速时,就放慢审批速度。这正是2004年初引入“宏观调控”时发生的情况。但当需要加快经济增速时,相关机构就会按下“快进”键,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就会大大加快。而这正是2008年第三季度公布了4万亿财政刺激计划以来的状况。除“快车道”项目外,自2008年底开始,国家发改委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发改委(那个初冬,进京跑项目的人挤满了发改委的大门)。此外,也有人猜测,某些项目未经严格的审核便获得了批准,有些项目边干边申请。另外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即在投资项目走完审批手续之前银行先以短期贷款留住客户,获批之后,就可以比较顺利地申请长期贷款。

    城市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一旦项目获批,就该落实融资了。中央财政只提供部分融资(约为4万亿的25%),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中央财政只对重大的国家投资项目承担全部所需资本金。对于大部分投资项目,中央财政只投入很小一部分资金。商业化程度越高的项目,越有可能仅获贴息,或非常少的财政资金注入。因此,大多数“财政”项目需要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约为项目总投资的30%~40%),以及银行贷款(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私人资本)来解决项目所需其余资金。因此,地方政府面临的融资压力巨大。

    在市一级政府中,这类基建项目通常由城市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运作,城投公司一般隶属于某个市级政府部门(例如财政局、地方发改委或当地国有管理部门)。城投公司可以自行承担项目建设工作,设立一系列分支机构负责工程建设(如某市轻轨建设公司、某市水处理厂、某市高速公路建设公司),或组建临时性的项目公司。各地采用的模式不同。如上海等大城市过去10年来已成立了很多这样的城投公司,而其他一些城市近期才建立起这样的平台,目前只有三四家城投公司。

    前几年,地方政府一般将所拥有的土地资产注入城投公司。这些土地可能来自农业用地被重新划归为工业、住宅或商业用地,或为城市重新规划用地。这种做法使土地价值大增,但政府投入的成本很少。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土地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作为城投公司的资本金注入项目。只有达到一定的资本金比率,项目贷款才能启动,而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比率由国家发改委根据项目类型决定。以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为例,2009年初所需资本金比率要达到40%,其余资金可通过贷款筹集,形成债务。2009年第二季度,国家下调了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比率,以缓解地方财政的融资困难。满足资本金比率后,城投公司可将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城投公司更倾向于将土地出售换回资金,这样可从土地销售中获得更多收入)。这一步完成后,政府可将建设项目出售或转让给经营公司。按照常规模式,项目贷款将通过项目出售收入、土地销售收入或当地政府的其他资源偿还。换句话说,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土地扮演了核心角色。如果没有新的土地可出售,就无法为项目提供融资。因此在2008年,土地销售骤然降温使项目融资放缓,到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