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数据为20%,如果将所有其他各种收入也包括在内,这一比率还会更高。接近美国政府收入占GDP的超过30%的比重(欧洲国家的这一比率一般是40%~50%。当然美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不如欧洲国家高)。然而不幸的是,分税制改革使得县、乡镇和村的财政状况更加紧张,这三级基层政府的收入在政府总收入中的比重,从1992年的30%下降到2004/2005年的17%~18%,而同期它们所要承担的支出却仍然占到总支出的28%~29%。也就是说,它们不得不以更少的资源做同样多的事。
其中一个问题是农村地区基层政府没有分享到多少增值税。更高级层的政府将增值税牢牢攥在手里。村受到的影响最大,仅剩的几种税收被更上级政府拿走。村和乡享受的几点不多的好处可能是县和中央财政增加了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稍稍减轻了它们的负担,但总的来看,农村财政状况非常糟糕。国税总局2000年所做的一项研究估计,乡级政府获得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仅1850亿元,仅为它们筹措资金的一半。为弥补资金缺口,农村各级政府合法征收各项费用860亿元,乱收费400亿元,强迫性村民义务劳动、实际为变相征税达到约560亿元。由此,你可以绘出这样一幅画面,2000年以前,地方政府不得不自谋出路找资金,当地的百姓由此必须生活在乱收费、乱摊派带来的沉重负担之下。
1994年财政制度改革给本已紧张的农村财政制造了巨大压力。为应对这种局面,村、乡和县出售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并以土地为抵押从地方性银行申请贷款(这其实是非法的)。经济学家于建嵘2000年初所做的调研显示,乡级政府平均债务规模达1100万元,主要是对本地工业的投资(通常是缺乏统筹考虑和规划,大部分都不幸以亏损倒闭告终)、拖欠的事业单位工资和维持当地社会服务运转欠下的债务。世界银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总支出的80%~90%可能都由银行贷款来筹措资金。它们估算,2004年每个村民要承担的贷款额上升到250元,意味着当年全国村级债务的规模达到2400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5%。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王梅使用57个县的数据估算出,2004年县级政府的债务总额为GDP的14%。今天这些数据很可能更高。没有人真正了解地方债务问题有多严重,但地方政府债务占到GDP的10%~20%是完全有可能的。
地方政府没有更多选择,只能同时依靠自身收取的各类提留和统筹。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一项条例规定,农民承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但这一规定经常被置之脑后(或者上报的人均收入数据被虚报,以提高收取的税费)。到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乡村笼罩着令人心酸的沉重氛围,许多农民被各种合法或非法的税费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人说得清楚哪些是有法可依的,哪些是无理无据的,也没有上级政府的监督)。2003年,两名中国记者陈桂棣、吴春桃在一本广为传看的纪实报告文学中讲述了发生在安徽的一些沉甸甸的悲惨故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此书英文版为ill t Sink ter?ts,2006,Public Affairs。到1997年底,农村小学和初中教育经费的46%由政府预算以外的资金来源承担,主要是乡统筹费。据蔡晓莉的数据,2000年村收入的59%来自非税收入。总之,农村深受财政枯竭之苦。90年代东部沿海经济繁荣创造的财富没有被最需要财力的地方分享。
乡村基础设施参差不齐的原因
蔡晓莉十分困惑。Lily Ltsai,Accountability it Democracy:Solidary Groups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in Rural Cy Press,在90年代末到访的部分村子里,她看到了宽阔平坦的道路、一应俱全的灌溉设施和刚刚整修一新的校舍;而在另一些村子里她却看到泥泞的道路、干旱的农田和风雨中摇摇欲坠的学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她思考着谜底。如果所有村庄都必须自筹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为什么有的村做得好,提供了体面的公共服务,而有的村却做得差呢?是因为收入差距,村委会选举,抑或是村干部能力的差异?
经过仔细研究300多个村子的数据,她得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一个村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其富裕程度没有关系,人均收入水平接近的村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也不能以1988年开始、1998年在全国铺开的村民选举来解释,也无法以官僚制度的质量来解释。蔡晓莉发现,反而是一些古老的东西造成了今日乡村发展水平的差异。
一个拥有较好的道路和教育设施的村庄背后,最显著的因素是活跃的寺庙活动,或者全村性的宗族组织。最近30年,这两类中国传统的社会组织在很多村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