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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中国文学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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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世纪末的社会文化背景(8 / 8)
,我更信任我的身体”,(31)因为“肉身是活着的唯一证据”。(32)私语化写作的代表林白亲身实践着“肉体就是我们的家园”的论断,美女作家卫慧则坦率地说:“我们的生活哲学由此而得以体现,那就是简简单单地物质消费,无拘无束的精神游戏,任何时候都相信内心的冲动,服从灵魂深处的燃烧,对即兴的疯狂不作抵抗,对各种欲望顶礼膜拜。尽情地交流各种生命狂喜包括性高潮的奥秘,同时对媚俗肤浅、小市民、地痞作风敬而远之。”(33)自述者自以为自己洒脱清高,与一般的小市民不同,当然也不同于自认为是痞子的王朔。

    那些作家的创作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自身的生存性目的:情感宣泄的生理欲望或经济利益,这些都是功利性的、非审美性的需求,王朔就坦言他写作就是为了赚钱,他认为作家和妓女一样都是从事卖这个行业,“只是出售的东西不同而已”,(34)如果他有个亿万富翁的父亲,他就会为艺术而艺术。事实上,王朔在中国现阶段的社会资源分配中已靠卖文跨入小康,可我们并没有看到他为艺术而艺术的优秀作品,相反,倒有一种江郎才尽的颓势,成了文坛的“匕首”,逮谁骂谁,从鲁迅到金庸,一个也不放过。邱华栋说:“我表达了我们这一代青年中很大一群的共同想法:既然机会那么多,那么就赶紧捞上几把吧……否则下层人就很难跃入上层阶层了”。(刘心武 邱华栋:《在多元文学格局中寻找定位》,上海文学1995年第8期)文学创作成为赚钱的工具,纯粹功利的行为。这样的创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商业运行法则的制约和利用,以至于“在一般人的眼里,欲望和文化成了一组二元对立,二者永远处于颠覆与被颠覆的关系之中。似乎不是欲望打败文化,就是文化打败欲望一般。其实文化与欲望的关系远不是这么简单。任何时代的文化创造都必须面对当时的欲望表现。不能对当时的欲望发言,谈什么文化创造?当然,放纵欲望,更没有文化创造。这就需要正确处理欲望与文化的关系。”(35)在某些作家的欲望叙事中,作家人为地抽去了感性与理性、欲望与文化之间的张力,试图将二者揉合在一起,从而造成了文本道德的含混。叶兆言的小说写了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老四企图用纵欲来证明自己与老婆之间的感情是经得起考验的。这种将纵欲与爱情放在同一水平面上的创作动机本身就表现出了作家价值理性的困惑和道德感的薄弱。竟然还有评论者为之歌咏,称之为“纯情的欲望故事”,(36)难道在纵欲时心里想着老婆就是男性的纯情,就呈现出了“绚烂的形而上之美”吗?李唯的小说《坏分子张守信和李朴》将动用公款嫖妓作为主人公冲破思想束缚的表现,将嫖妓被捕作为主人公太傻的证据,小说还借众人之口表达了这样的观念:很多人更加放荡,可是人家不傻,所以没出事。似乎嫖妓本身是无所谓善恶的,就像吃饭睡觉,纯属个人爱好或个人隐私,一旦被捕就成了坏事。结果“坏分子”一死,一伤心,他们充满遗憾的人生好像还有点令人同情,作家在小说中缺乏一种基本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的道德伦理毕竟是有底线的,突破了这个底线就很难得到接受者的认同。从古到今,嫖妓在中国人传统的价值观念中都是不提倡的,更何况还要动用公款,“公款嫖妓”在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违法行为,作家在创作时连这种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都忽略了,抑或作家压根就是个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