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我们就可以在一个小时左右时间里将整个城市都收拾干净。多好的小说题材!”他将烟蒂扔在地板上,用脚后跟在油毡上用力将它踩熄。接着,他靠在墙上,整了整领带。
“好好干!如果我什么时候需要用现金,我清楚该怎么去弄。”他转过身,缓步沿着走廊走去。
“嘿!布鲁斯!”那个男人朝他喊道,“我听说你终于使欧文被害案的凶手定罪了。干得真漂亮,老兄!”他没有回过头来,穿过走廊,出了大楼,他的怒火渐渐平息下来。仅仅提到欧文案,就好比让他吞下帖清凉剂,事实证明跟他共事的那两个警官还不如街上的罪犯更来得让人容易忍受。
不过,还是有那么些日子,让人觉得“工作着还是美丽的”,当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个好人该做的事——把那些坏家伙铲除掉,使这污秽的世界尽量变得干净点。
欧文案的侦破无疑是足以令他自豪的。三年多来,他一直在为此奔波。
可怜的老埃塞尔·欧文,他一边想着,一边回到停车场朝他那辆车走去。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发现被害人的尸体,可是前几天,法庭刚认定此案为二级谋杀。此案是温图拉郡首桩在没有尸体作为证据的情况下判决的杀人案,而这正是他的功劳。这是令人骄傲的,他一边想,一边将手伸到车门上。
他坐进车里,接着又探出身子望了望天空,想着可能要下雨。他讨厌这一成不变的天气,惦记着该换季节了,并且还特别害怕发生地震。只要头顶上飞过一架飞机,或者有辆大型的双轮拖车经过,发生点震动或响声,他那高大的身躯就会在几秒钟内出现在门口。
他曾经无数次面对着枪口,也见过不知多少尸体,可他还是恨脚下转动的这个地球。每个人,包括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取笑他这一点。他妻子莎伦坚持说并不是地震,而是帮派、暴力以及乏味等种种原因,才使他老想离开这里回到奥马哈。
深夜,当他妻子和孩子熟睡时,坎宁安有时会连着好儿个小时坐在餐桌旁,全神贯注地考虑他们的财政问题,努力想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一条回奥马哈的路子。他但愿自己从没离开过那儿,在这儿从头开始,并扪心自问他这么做值不值得。
而第二天早晨起身后,他又不得不站在街上一具小小的尸体旁,看着又一个被精神错乱的疯子驾车射杀的受害者。于是,他想:如果那些日子里,他赶到现场却发现四肢摊开倒在路旁的是他的孩子,正好在上学路上被打死了,他会怎么样呢?但愿上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将车驶出停车场,往陈尸间开去。
他的心思又回到欧文一案上。他从那天起就知道是埃塞尔·欧文那个年轻而狡猾的朋友杀了她。他们在她家里发现了凶杀案的证据:血迹以及明显的搏斗的痕迹。她男朋友伪造她的解雇通知,将埃塞尔名下的银行存款席卷一空,卖掉了她全新的“卡迪拉克”,坐飞机逃到了国外。陪审团作出有罪的裁决那天,坎宁安走到阳光下,他敢打赌埃塞尔在朝着他微笑。他这会儿想:他之所以一直坚持下来,也许就是因为有埃塞尔这种类型的人存在的缘故。这么想着,他把车驶进了陈尸间外的停车场。
一进门,他便亮出证件,要求看赫纳德兹的尸体。随后,他跟着瘦弱胆小的值班员走进了一间铺着瓷砖的尸体解剖室。每具尸体的脚趾上都拴着一张小纸条,活像打折的商店里贴在商品上的价格标签。值班员校对了一下小纸条上的名字和号码后,便离开坎宁安,神气活现地走到房间角落列他的图表去了。
揭开白床单,他注意到被害人符合奥克斯纳德地区大约百分之八十的杀人犯的特征:西班牙裔,年纪不过二十八、九,五英尺九英寸高,体重一百五十磅,有犯罪前科。坎宁安回过头,确信那值班员背对着他,于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小瓶樟脑,往两个鼻孔里擦了少许。他并不介意看死人,他只是讨厌闻那股味道。
死因是明显的:在他胸口心脏的位置有个大洞。桌上的不锈钢隐约地闪了一下,他忽然想起,断定那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他挪近了些,弯腰朝下看。那个骨瘦如柴值班员转过身来发出像是鸟叫似的叽喳声:“如果你想看的话,还有部分残肢断体装在瓶子里。”坎宁安只“哼”了一声。他一直想不通,出于哪种原因,使某些人要谋求在死人堆里打交道的职业。奇怪的是这些人那么开心,使他想到他们马上就会吹口哨,唱起歌来。
他先前只将床单揭开了一半,露出尸体的上半部分。这会儿他用力一扯,把床单整个拉下来。疑团顿时解开了:尸体的一只胳膊只是用塑胶线缝合着,露出了韧带。他脑海里跳出一个字眼:斩尽杀绝。
“你们取回体液了吗?”他问值班员。
“让我瞧瞧。”那个人翻开图表,简略地一看,“没取全,不过看上去血液里像是含有零点零七的酒精,没有毒品。得让我们喘口气,这家伙今天上午才‘登记投宿’,而当时‘登记投宿’的旅客很多,准备‘付款退房’的人又没几个,真是伤透脑筋。”
“这比喻真幽默!”坎宁安回答道,总算没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