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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恋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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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 3)
正浑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积木。他一定是随手把乌龟放在架子上,就以为已经保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这样的。

    按理说,我应该让它去,或是提醒他把乌龟收好。然而,我当时连周围的情况都没好好确认,就把那只纸乌龟和我的鹦鹉一起迅速地放进了自己包里。

    现在想来,还真鬼迷了心窍。

    我其实并不想要那个乌龟,比起只伸出短短的手脚和头的六角形乌龟,我觉得自己的鹦鹉不知要可爱多少呢。

    然而,一旦知道没有人在看自己,而乌龟又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我就很自然地伸出了手。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呢?

    二十年后的现在,我虽然记不起当时自己在想些什么,但这第一次偷窃的经过却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过了一会儿,那个男孩发现自己的乌龟不见了。我没想到他会大哭大叫地拼命在屋子里四处翻找,因为他刚才明明把那个乌龟抛到脑后,忘得一干二净了。小孩子还真是喜怒无常的生物。

    最后老师给他折了新的乌龟,才平复了这件事。当时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无论那个孩子怎样哭喊,都没有感觉到良心的苛责。仔细想来,这或许比偷窃更罪过。

    自那以后,我的恶癖就频频作祟。

    现在想想,那真是匪夷所思的心理,因为我偷的每一个东西都不是自己想要的。

    例如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去同龄的女生家玩,偷了把换装娃娃的梳子。

    那把粉色的塑料梳子才四厘米长,再怎么说也只能给娃娃梳头用。而事实上,就算是用它给娃娃梳头,也很费时费力。

    和那个纸折的乌龟一样,我并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个女生转移视线的一瞬间,我迅速地把它放进了自己裙子口袋里。

    当然她一点都没注意到,之后我也不记得她有特别提过这件事,这或许是因为少了那梳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缘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当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话已至此,你就明白我并不是因为真心想要才偷东西的吧。

    而且,我也不是要给那个朋友找麻烦才偷的,我并不羡慕她有换装娃娃。虽然我确实没有这样的娃娃,但我对这种娃娃并不热衷。

    所以我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偷东西,我觉得我的两手好像听命别人,自说自话肆意妄为。

    而我的恶癖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愈演愈烈。

    也许当时年幼胆小,害怕事情闹大,所以从不出手去偷那些会带来麻烦的东西,偷的只是学校的巧克力啦、白板上的磁铁之类的小物。这话由我本人来说有点厚颜无耻,但我偷的确实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要说真正失了分寸的话,是在小学四年级时被妈妈“大刑伺候”以后,那次我偷了一支教会的圆珠笔。

    教会为了某个纪念特别制作了圆珠笔,笔身上有金色的文字标明了教会的名称。教会桌上的笔筒里总会插着几支,这是给还没入教的人到教会来时做问卷调查用的。他们有的是在街上收到布道传单,有了兴趣;有的是接受登门传教后被唤起了尊崇教义的信心。

    其实我家也有一摸一样的笔,它们和剪刀一起放在柜子抽屉里,要做什么记录的时候,就可以任意取用。所以我并没什么理由非要偷它不可。

    但我那天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伸手拿了它,并放进了我的包里。在拿之前,我还警惕地看了一下周围情况,可见当时我还是明白如果被发现会被教训的。

    事情就是这么巧,当时我妈妈目击了这一切。

    也许是顾虑到面子,妈妈在到家之前完全没有提这件事,然而一到家,她就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R,把你包里的东西都给我拿出来放桌上!”

    正要和哥哥一起回房间的我大吃一惊。妈妈的表情前所未有地恐怖。

    我按妈妈说的,颤微微地从书包拿出儿童圣典、记录讲义的笔记本等等放在桌上。就在我故作镇定地拿出那支笔时,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将它抓了过去。

    “这支笔不是教会的东西吗?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不是啊,是我从家里带去的。”

    “你还说谎!”

    妈妈毫不犹豫地扇了我稚嫩的脸颊一巴掌——不要看到有信仰的人,就妄下判断认为他们都是非暴力的。

    “我亲眼看到你把这支笔放进包里的!你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谎!”

    既然说偷盗可耻,为什么当场不指出来呢?当场说的话,不就可以还回去了,也就够不成偷盗了嘛。

    “你明不明白自己犯了多严重的错误?”说着,妈妈又扇了我一巴掌。

    “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支圆珠笔,但这可是来教会的人回答问卷用的东西。没有这支笔的话,他们就不能回答问卷了!”

    我反驳道,那里一共有五支笔,足够用了。

    “那五个人一起来了怎么办?就因为你偷拿了一支,剩下的那个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