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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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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3 / 6)
里德摇着头,把事情再想一遍。

    “如果我没记错,那是不普遍搜索条款吧?那是毒品条款。你可以搜索毒品,安,却不能搜索其它东西。手指不是毒品。”

    安把手往上一摊,“那真是荒唐!”

    “咳!”里德说,“法律不是我写的,我只是去执行它们。你在那里找到的东西可能会被判成无效搜索,不予承认。知道吗?”

    安好几年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了。担任调查工作跟在街上当个警察完全是两回事。不过都一样,她觉得自己的作法当然是合法的。

    “我想这是合法的,汤米。这包括在平视条例里头。”

    限制法令与平视条例两者都是约束治安人员搜索及逮捕权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警官由平常注视而看见什么东西,像是汽车坐位上的一把枪,就是可承认的证物。但如果这枪支被藏在椅子底下,而这警官没有搜索令就去搜寻它,那么那把枪最后就会变成被法庭不予承认的无效证物。他们还在讨论这个,用它来证明犯罪审判系统的荒谬,好像担心一个正在切人手指的人他的人权会遭到别人侵犯似的。

    “我想我们应该找地方检察官一同执行。”里德说,“打开某人的冰箱不太算是用平常注视发现东西。”

    但其他两个警官已经越来越毛躁了。

    “我们直接去轰掉那个杂种吧!拿回手指,找出尸体,”亚伯拉罕说,“让检察官自己去把法律狗屎弄清楚。”

    里德点点头站起来,焦虑地立刻上路。然后他又坐下,显然非常沮丧。

    “打通电话给霍普金斯,由他那边进行。”他对安说:“狗屎!他倒是说中了那个家伙。”

    “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了。”安说。抓过电话,接上克伦后,她把事情的细节详述给他听。那一边安静了一段时间。

    “我想你的行动是合法的。”霍普金斯最后回答说:“你不是以警官身份去那里,那不算是搜索。你只是以缓刑监护员身份去做家庭拜访,而碰巧发现那些手指。”

    安谨慎地听着。以前也曾发生过这样的情形,克伦给她指导,教她在这案子上法庭之后要怎么说。如果她说她的目的是去搜索,那么他们就会陷入没有搜索令的麻烦。不过她当时是在冰箱内找寻毒品,这表示她得在发过誓后说谎。

    刑警们盯着她看,等她回答。安会做任何努力来使一件案子成立,但作伪证吗?“那么也许我们应该申请搜索令,”她对他说,“这样会让它更合法些。有这样的东西,干嘛冒险?”

    “好!”克伦回答,“把你所知道的都告诉我,我会写下来亲自递交给梅森法官。等他一签好,我就把它传真给你们,然后拿原本赶过去。不会超过十五或二十分钟,如果你现在就把资讯都给我。”

    里德已经站起来,在亚伯拉罕的位子上打电话,向队长和副队长提出建议,然后从巡逻队调一些警员过来。安向克伦口述搜索令需要的资讯。说到一半时,她停住,仰望哈坡,“请到我的车子那里去……停车场那辆黑色吉普,没有锁。帮我把档案夹拿来,我需要它。”

    哈坡照她说的,把一个吕宋纸档案夹拿回来。安立刻开始把要项读给克伦听:索耶的姓名、案子的编号、韩德森大道的地址。

    如他打的包票,二十分钟内,警官室里的传真机就发出哗哗声,开始传出搜索令。安和里德抢至机器旁,差点相撞。汤米猛撕下传真,凝视她的眼睛,让她知道他对吉米·索耶的心情。这就是射杀她的人。安现在知道了,里德也是。如果吉米·索耶仍然在这个国家里,就算离这里几千英里远,他也会去把他找出来。

    他们组成车队,安与汤米·里德同乘警局发给他的古铜色克莱斯勒。后面跟着四辆黑白警车,一辆采证车,还有亚伯拉罕、哈坡、副队长、队长的没标记警车。

    “如果索耶回来取他的车子呢?”安说,提出一个困扰她半个小时的问题。

    “我离开后,他可能已经回来看见破掉的腌渍瓶。如果他够聪明,就会把那些手指沉到大海里,然后我们就什么都找不到了。”

    里德的车子尾部左右摆动,向右急转弯,直奔那栋屋子。他看看安,然后再看回路面说:“我们应该不要等搜索令就直接过来的。”

    安咽咽口水。他知道。她断定他们都知道了:“我犯了错是不是?我应该按计划行事,别坚持那张搜索令的。”

    “你本该做你觉得对的事,安。”里德说,踏下油门,领先其它车子。

    当他们抵达韩德森路,车子停在下个街口,警员们蜂拥而出。副队长走在队伍前面。

    “休格、伊凡斯和朋加顿,守屋子前面,”他对穿着制服的警员们说,“哈坡、亚伯拉罕和里德,向后面去,车子还在。他可能在里面。队长和我守在邻居的围墙边,前后监看。如果他想从我们这里逃走,我们会逮住他。”

    安被留下来站在原地,两手悬垂身侧。她没有武器。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肩膀垮了下来。

    随后,里德按下手提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