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二是财务受开票员监督;三是开票员受电脑统管监督;四是电脑统管受计划监督。
制度建立之后,关键就看是否能够真正实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行,仍然发挥不出其应有的效果。董明珠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所以当她强调“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理由破坏以上机制”的时候,了解她的人就应该明白,谁破坏这个制度,谁就要受到惩罚。
一切都在有序地进行。很快,一个合理的网络形成了:财务说有钱才能发货,发货后开票员记账,开票单再输入电脑。这样财务往来多少钱都可以清楚地反映在账上,每天都可以从账上看到有多少资金,发了多少货。这样一来,董明珠随时都可以掌握格力的销售情况,任何业务员、经销商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钻空子了。
这种操作方式最困难的是当天清账。以前就因为做不到当天清账,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董明珠要求,无论多晚,经营部都要当天清账,绝不能让当天的账过夜。一段时间以后,经营部的同事们就养成了习惯,当天的工作没完成,不管多晚都不会回家。据董明珠介绍,自1995年5月以后,财务就再也没出现过混乱,也没有应收款收不上来的现象。
董明珠大胆要财权,是为了加强格力经营与财务的联系,让自己掌握主动,让企业更顺畅、更合理地运行。只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就没有她办不成的事。
巧用承兑汇票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的商业手段和方式不断涌现。银行承兑汇票就是其中之一,它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收到大量应收汇票,该如何使用?董明珠在格力推行的做法值得有类似情况的企业借鉴。2001年之前,格力公司收到应收票据还要向客户收利息,此举虽然精明却略显霸道。格力在2001年改变策略之后的行为受到了许多企业的赞叹。
2001年末,格力电器的应收票据从一年前的11.16亿元猛增到29.33亿元,增幅高达162%。公司在年报中作了如下解释:“本公司年末应收票据包括31家出票单位开出的972张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为已实现销售的未到期票据和年底收到的预收款。由于公司收到应收票据不再向客户收利息,2001年年末客户大多以票据支付2002年的预付款。”
在2001年以前格力电器要求经销商以现金支付预付款,而改用汇票后显然减轻了经销商的资金压力。在2001年格力电器允许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货款后,公司占用资金的程度明显下降。
事实上,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收取预收账款对格力电器和经销商来说,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对格力电器而言,这样做不用担心销售会产生坏账;对经销商而言,银行承兑汇票最长6个月的期限足以将货物销售出去,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已。
尽管从格力电器的年报中我们看不到有将应收票据贴现或转让的行为,但是从报表数据来分析,格力电器依然存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的行为,这是许多上市公司采用的一种支付手段。不用现金而用应收票据支付货款,可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缓解财务压力。但是,格力电器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应用却远不止于此。
2005年末,格力电器应付票据余额为17.60亿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在通常情况下,银行承兑是有条件的,大多数企业是采取存入保证金的做法,而格力电器的做法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据中有905509815.54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以上这句话,显示了格力电器精明的做法。与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相比,质押的方式使格力电器开出的应付票据到期日可以再晚一些,中间资金的时间价值就归公司享有了。至于贴现应收票据要付利息,就更不可取了。由此可见,尽管格力电器的资产负债率颇高,且营运资本为负,但公司的资金并不紧张,否则公司就要出现大量的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了。
但是,有人对董明珠的做法表示担忧。有券商根据研究作出报告称:“长期以来,格力电器多倚仗拖欠供应商账款和预收经销商货款维持经营现金流,年末再通过贴现大额应收票据偿还,由此造成财务费用攀升。”事实上,如果格力电器的报表是真实和完整的,那么相关人士的以上说法并不正确。
第一,分析格力电器2004、2005年的财务费用可以发现,公司2004年财务费用为负,2005年则大幅攀升,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利息支出而是汇兑损失。
第二,如果格力电器年末将大量应收票据贴现,那么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看,年末应存在大量的短期借款。而事实并非如此,财政部对企业将应收债权贴现的情况分成两类,应